灾害频现 倒逼中国版巨灾险加速面世
每当灾害风险发生,保险就成为热议的话题。而近日广东地区台风“天兔”的侵袭也给当地居民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以平安财险为例,截至9月23日,广东地区接到财产险报案358笔,目前估算3130万元。
每当灾害风险发生,保险就成为热议的话题。今年自然灾害频频发生,西南五省旱灾、四川雅安7.0级地震、东北洪涝灾害等。近期南方多省数次遭遇台风侵袭,受台风“菲特”影响,浙江宁波地区出现大范围内涝。大型自然灾害倒逼巨灾保险加速出炉。近日,保监会表示已批复云南、深圳两地开展巨灾保险试点。
自然灾害接连发生
农业成重灾区
今年以来,自然灾害可谓重灾情、高频次。近日,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发布的2013年全国自然灾害情况通报显示,上半年全国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100余个县(区、市)不同程度受到自然灾害影响,各类自然灾害累计发生次数超过6200次,近900个县(区、市)重复受灾3次或3次以上。
受损最为严重的四川雅安地震灾害也给当地居民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中国安邦集团研究总部发布报告认为,芦山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致为422.6亿元,其中家庭财产损失评估为45.4亿元。
相较上半年的震灾,下半年巨灾更是接连发生,有大面积的旱灾、涝灾、台风。保监会在9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东北特大洪涝灾害及南方旱灾致农作物受损情况和农业保险的估损情况。据统计,截至9月27日,东北洪涝灾害保险农作物受灾面积7299.69万亩,农业保险已接到报案估损金额31.21亿元,受灾农户258万户次。南方旱灾保险农作物受灾面积2576.4万亩,农业保险已接到报案估损金额19.6亿元,受灾农户796万户次。
保监会财险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黑龙江地区目前预付赔款为19亿元,但最后赔款会远远超过这个数字,肯定会突破25亿元。而承包黑龙江地区农险业务的主要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人保财险。其中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农险业务占到全省的2/3,赔付金额无疑居首位。虽然农险赔付不一定会给阳光农业的财务造成太大影响,但该公司全年亏损已成定局。
而近日广东地区台风“天兔”的侵袭也给当地居民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以平安财险为例,截至9月23日,广东地区接到财产险报案358笔,目前估算3130万元。
应对巨灾投保率低
保险转嫁风险功能弱化
每当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降临时,灾民最先想到的便是政府的援助和补偿,我国就是以政府主导的财政救急和社会捐助为主的模式,但是这种政府自掏腰包的做法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不足以弥补巨灾所带来的损失。而如今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保险却没能充分发挥帮助灾民有效补偿损失的作用。
以保险赔付地震灾害为例,受保险免责条款等诸多限制,四川雅安地震保险赔付的比例仅占到0.3%,远远低于国际上36%的平均赔付率。与此同时这样的尴尬也在汶川地震时发生过。据保监会统计,保险行业对汶川地震合计赔付16.6亿元,其中财产损失超过1400亿元,而投保财产损失不到70亿元,赔付率只有5%左右。
据了解,中国灾害损失金额与国家财政支出的比值,较低时在10%左右,高时会达到30%以上,而美国的这一指标还不到1%。国际上,自然灾害的保险赔付金额一般都占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30%-40%,国内这一比例仅为3%左右。
为此,早在多年前业界人士就呼吁通过出台巨灾保险制度来转移自然灾害给人身财产带来的损失风险,但是受定价难、风险精算估算不符合大数法则、推广难度大等原因迟迟未见巨灾保险的身影。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方伟华曾对媒体表示,巨灾保险制度的设立是需要从体制、财政、技术三方面加以解决的,技术方面需要对中国的地震灾害等风险进行精确的风险评估,但目前评估的精细程度能否满足整个制度设计要求还不好判断。
巨灾保险建制调研中
拟多层次筹集农险大灾准备金
针对今年以来自然灾害频发的现象,保监会对巨灾险推动工作的进展情况再一次被业界提起,为此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财政部已组织部分省市及相关保险公司商讨了关于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和农险大灾准备金的建立问题。
该负责人介绍,农业大灾准备金将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来提取,准备由各个地方的财政和保险公司共同管理。初步设想为,各地的省财政建立起一个大灾基金的资金池,中央财政通过发行巨灾债券、让保险公司购买超赔再保险等,不过目前都还没有达成共识。尽管如此,但农业大灾的筹资思路逐渐明晰化,即要建立多层次的模式,分为国家、省级、保险公司,实现多方参与。
此外,中央、省财政部门投入的大灾准备基金还将根据灾害程度实施分级补偿。这位负责人透露,保监会已着手研究制定“大灾赔偿指引”,明确赔偿顺序、赔偿比例等具体问题。
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福建、江苏等地已相继试点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主要由政府财政支持、封顶赔付、购买再保险等模式,大连保监局也提出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共担赔付机制,当年农业保险赔付率在160%(含160%)以内的,由保险机构承担全部赔付责任;赔付率在160%-300%(含300%)的,由市政府以财政拨款的方式购买再保险;赔付率超过300%时,启动大灾风险准备金赔付,当年大灾风险准备金不足时,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比例补足。
巨灾保险自愿试点已开启
深圳云南率先破冰
保监会原财险部副主任董波近日透露,目前保监会正在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已经批复云南、深圳两地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云南探索的巨灾保险以应对地震为主,主要是为居民住房进行保障。而深圳主要是应对台风和洪水等巨大灾害,通过综合巨灾方式为当地居民的人身财产提供保障。对于目前的试点进展情况,董波介绍两种巨灾模式的方案正在制定过程中。
与此同时,在推进试点方面,中国已有20多个省市开展了除地震外的保障,如浙江、广东、福建、广西等地,基本涵盖绝大部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房屋倒塌或损毁。不过,最后敲定成文的制度还未出炉。上述保监会财险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看来云南地区的试点进程较快,试点选择的是楚雄地区,由人保财险和诚泰财险设计的地震保险已经在试点过程中,产品的标的以房屋为主。
与云南的巨灾险设计模式不同的是,深圳则以当地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的设计为主,据了解,在深圳保监局做的深圳居民对巨灾保险保障需求的问卷调查中显示,深圳居民对地震、台风和暴雨风险表现出较高的保障需求,有该种风险保障需求的居民百分比均在80%左右。
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总经理和春雷也曾表示,巨灾险产品设计重点是提高保障的覆盖面和公众的承受能力,地震、洪水、台风和自然灾害作为保障的重点应优先考虑。同时要因地制宜,结合不同地方的巨灾风险特点,设计出差异化的巨灾保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