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布局信贷资产证券化
截至2013年二季度末,9.45万亿元的信托资产规模进一步巩固了信托业作为我国第二大金融业态的地位。”杨帆表示,同时做好风险控制,首选优质资产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业务,避免成为最后的接盘者。
截至2013年二季度末,9.45万亿元的信托资产规模进一步巩固了信托业作为我国第二大金融业态的地位。8月底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进一步扩大后,信托业会扮演什么角色?
“在前期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中,还是以银行为主导,信托公司处于配合的角色。”方正东亚信托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杨帆说,信贷资产证券试点进一步扩大之后,随着更多的中小银行进入试点,信托公司作为特定目的信托受托人参与证券化业务的收入也能随着总规模增长而有所上升。
“虽然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对信托公司而言盈利空间较小,试点的扩大对信托行业本身规模和盈利的增长贡献有限,但对信托业而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扩容有利于其盘活存量资金,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信托业整体的展业环境。”中建投信托研究员王苗军表示。
当然,信托公司也可以作为投资者适度参与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获取投资收益。据了解,从中信信托、中诚信托首批获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后,又有不少信托公司获得了资格,但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费用较低、传统业务竞争压力不大等原因,目前为止真正与银行合作开展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司还是以中信等大型信托公司为主。王苗军说,当前信托公司信贷资产证券化存量规模约900亿元,已积累了一定的业务经验。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扩大,对信托业既有压力也有动力。一方面,在试点银行范围和规模扩大的同时,证券公司也逐渐进入这一领域,与信托公司展开竞争;另一方面,随着试点规模扩大,信托公司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收入也会增加,并且这也是信托公司专业化发展的一个方向。
王苗军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资产与贷款机构的分离,相对来说信托在资产和风险的隔离方面是最彻底的。信托制度的完整适用是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核心优势。“自2005年以来,信托公司已实际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在人员配置和流程规范、组织架构等方面相比证券公司更为合理。”杨帆说。
“信托公司需要提高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专业能力。选择业务合作机构要与自身业务能力相匹配。”杨帆表示,同时做好风险控制,首选优质资产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业务,避免成为最后的接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