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支持试验区建设政策摘要
加强总分行联动,发挥总行业务部门与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总部合作良好的优势,引导大型国有企业与试验区内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共同开拓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市场。通过开展银团贷款、融资性担保、租金保理、选择权贷款业务等方式,加强与宁夏当地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引导和带动同业资源共同支持宁夏试验区建设。
一、支持重点
(一)支持宁夏加强中阿经贸合作,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支持宁夏利用中阿博览会等合作平台,加强与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经济合作。重点支持综合保税区、国家级出口基地和以资源加工、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等为主的产业园区建设;支持试验区企业优势特色产品出口;支持宁夏进口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资源和原材料,引进先进的设备和适用技术;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参与中亚等地区能源合作,到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进行油气、矿产等开发和工程承包合作;支持国际穆斯林商贸项目建设,培育形成国际穆斯林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积极吸收和引导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对宁夏试验区投资,支持外商投资优势产业发展;发挥我行转贷业务优势,协助宁夏有效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发挥我行作为“两优贷款”承办行的优势,帮助宁夏企业与央企开展业务合作,承揽援外工程和其他经援项目。
(二)支持宁夏构建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试验区现代物流业发展
依托宁夏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中枢区位优势,全面支持试验区内铁路、公路、民航等现代综合交通系统建设,提高运输能力,加快建立现代物流体系。铁路方面,支持银川至西安铁路、包兰铁路银川复线、宝中铁路复线、太中银铁路中卫至定边段复线等铁路线路的建设和改造,支持宁东和中卫等地区铁路和园区铁路的建设实施,形成布局完善、功能协调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公路方面,支持国家高速公路网宁夏境内路段建设,推动国省干线改造等项目建设,打通连接周边地区的公路通道。民航方面,支持银川河东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等机场改扩建项目建设,助力宁夏发展临空经济。支持宁夏建设陆路口岸和培育国际物流企业,提升物流规模和运行效率,努力将宁夏打造成连接中东中亚地区和我国东中部地区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和新亚欧大陆桥重要的物流中转基地。
(三)支持宁夏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促进能源化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发展
支持宁夏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合理有序开发试验区内能矿资源,发展能源化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宁东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煤炭基地、煤化工基地、“西电东送”火电基地;支持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及煤基多联产等项目建设;支持高效洁净燃煤发电,黄河水电开发和节水技术推广,外送电通道和智能电网建设;支持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0.33%]制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
(四)支持宁夏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推动农业对外合作
依托宁夏独特的自然资源和气候条件优势,支持宁夏优质粮食、枸杞、酿酒葡萄、清真食品等传统优势农产品[0.43% 资金 研报]发展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以及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长廊建设;支持试验区企业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经营;支持宁夏农垦及试验区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对外农业合作。
(五)加强中阿文化旅游合作,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
充分利用宁夏自然、历史和文化资源优势[-0.57%],支持试验区内有实力的旅游文化企业合理开发宁夏旅游文化资源,探索宗教、民族文化与旅游相融合的发展新途径。重点支持中卫沙坡头旅游区、沙湖生态旅游区、六盘山生态旅游区等国家知名旅游景区的升级改造,打造特色鲜明的国际旅游品牌;支持与穆斯林民俗文化相关的旅游资源开发,为宁夏打造面向穆斯林国家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创造有利条件。
(六)支持宁夏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推动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现跨越发展
加强与各级扶贫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围绕指导意见、《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0—2020)》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的方向和重点,以扶贫金融合作试点项目为依托,重点支持推进实施六盘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攻坚规划;支持中南部地区重点发展农业、旅游业等特色产业,把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作为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支持东西部扶贫协作,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建设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
二、政策措施
(一)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民委、国务院扶贫办等中央部委的沟通与合作,积极争取对我行支持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支持,协调解决相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通过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合作机制并加强沟通联系,获取重点项目规划,提前介入跟踪,并提供及时有效的金融支持。
(三)在下达人民币信贷规模时,对宁夏试验区给予重点考虑,并对试验区发展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实行优先受理、优先评审、优先安排信贷规模,努力满足试验区项目的资金需求。
(四)积极研究制定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对于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以及基本面较好、有订单、有效益、具备较强竞争力的试验区内的中小企业可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采取较灵活的担保方式,积极支持其发展壮大。
(五)鼓励陕西省分行结合我行业务实际,采取“自下而上”的创新方式,重点在支持试验区加强中阿经贸合作,开发资源与能源,以及开发特色农业等领域加强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并在宁夏先行先试。
(六)结合目前我行在宁夏的业务发展情况,适时在陕西省分行设立专门负责开拓宁夏市场的公司业务处室、增加人员配置,并在条件成熟时设立宁夏分行。
(七)加强总分行联动,发挥总行业务部门与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总部合作良好的优势,引导大型国有企业与试验区内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共同开拓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市场。
(八)通过开展银团贷款、融资性担保、租金保理、选择权贷款业务等方式,加强与宁夏当地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引导和带动同业资源共同支持宁夏试验区建设。
(九)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银行沟通,争取将我行纳入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优惠利率贷款适用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项目给予贷款利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