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审批时限缩至7个工作日
谢丹 |2013-09-12 17:161429
我省将加大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即日起出口退税认定和变更的审批时限将缩至7个工作日。《意见》明确,我省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和变更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
我省将加大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即日起出口退税认定和变更的审批时限将缩至7个工作日。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我省十条举措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
《意见》明确,我省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和变更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继续允许外贸企业一月多次申报出口退税,将办结限时缩短至15个工作日。
同时,我省还将严格执行调整出口法检费用和目录政策。对自2013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不包括对出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收取的费用,以及企事业单位承担与出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测和鉴定、出境检疫处理、动物免疫接种工作收取的费用)。自2013年8月15日起,对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的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
作者:谢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