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雇员古耀池违规遭香港证监会处罚
香港证监会禁止古耀池重投业界,为期8个月,由今日起至2014年5月9日止。香港证监会发现,古耀池在中国光大证券一家深圳联属公司(光大创投)的办事处办理业务,并利用光大创投聘用的中间人,向其转介客户和处理新客户的开户程序。
香港证监会禁止古耀池重投业界,为期8个月,由今日起至2014年5月9日止。
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古耀池任职中国光大证券客户主任时,未有妥为执行开户及“认识你的客户”程序,并讹称已向多名居于内地的客户解释风险披露声明,及见证他们签立开户文件。
香港证监会发现,古耀池在中国光大证券一家深圳联属公司(光大创投)的办事处办理业务,并利用光大创投聘用的中间人,向其转介客户和处理新客户的开户程序。
古耀池从未与中间人所转介的客户会面,却在他们的开户文件上以见证人身分签署,并宣称已向有关客户解释开户文件及风险披露声明。
香港证监会认为,古耀池的失当行为,令他作为持牌人的适当人选资格受到质疑。香港证监会决定制裁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当中包括,不遵守“认识你的客户”的规定,可能会助长不当交易行为及不法活动;古氏在从未会面的客户的开户文件上,以见证人身分签署属不诚实的行为;及古耀池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
古耀池曾就香港证监会的决定向上诉审裁处提出上诉。上诉审裁处于今日应古氏的申请,准许其撤回上诉。
香港证监会称,古耀池曾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并在2004年1月27日至2010年3月27日期间隶属中国光大证券。古目前并非香港证监会持牌人,亦不隶属任何持牌法团。
同时,基于同一项调查,香港证监会已对中国光大证券及其负责人员陈锦合(男)采取纪律处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