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六措施规范涉农资金管理
2013-09-02 17:331353
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政府采购制、合同管理制;对涉农项目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涉农项目绩效考评,对涉农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并与以后的项目申报挂钩。
一是健全项目申报制度。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前期论证,择优申报项目;通过会商机制,会同项目主管部门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核。
二是规范项目管理制度。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政府采购制、合同管理制;对涉农项目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强化后续监督制度。要求涉农项目实施单位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完善内部有关管理制度,财政及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四是严格项目验收制度。严格决算审核和项目验收,对投资额较大的涉农项目,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取得鉴证报告。
五是完善建后管护制度。对已完成属工程性质的涉农项目,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六是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涉农项目绩效考评,对涉农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并与以后的项目申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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