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提ABS五大原则 允许跨市场交易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ABS)试点。据央行介绍,近日国务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小组第七次会议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了专题研究,国务院有关部门一致赞同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董云峰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ABS)试点。昨日,央行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我国仍然处于推进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的初期,需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基于此,央行提出了扩大试点的五项基本原则:坚持真实出售、破产隔离;总量控制,扩大试点;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不搞再证券化。
据央行介绍,近日国务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小组第七次会议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了专题研究,国务院有关部门一致赞同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从2005年起步,经过金融危机前后两轮试点,累计发行近9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真实出售、破产隔离”是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在我国的过去两轮试点中,一直通过信托模式来实现破产隔离。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信贷资产证券化难以交给券商专项资管去做,因为后者作为SPV(特殊目的载体)在法律上尚未得到确认。
“将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在尊重发行人自主选择发行窗口的基础上,引导大盘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跨市场发行。”央行新闻发言人说,“这既可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者范围,有利于共同识别风险,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也可以满足交易所的投资者资产配置需求。”
不过,央行强调,根据国际固定收益市场的发展规律,信贷资产证券化仍将以场外市场为主。“因此在前期试点中,各家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人自主选择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
央行表示,将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作用,促进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信息共享。同时,进一步加强证券化业务各环节的审慎监管,及时消除证券化业务中各类风险隐患;优先选取优质信贷资产开展证券化,风险较大的资产暂不纳入扩大试点范围,不搞再证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