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贷款
《指导意见》对新增金融融资量、新增贷款家数作出了明确的定量要求,为防止多头授信也提出了“主办行”制度。谈及《指导意见》对各家银行的约束力,上述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比“办法”的约束力稍弱,各家金融机构是市场主体,不宜强制约束。
鉴于温州市上半年新增信贷疲弱、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仍较低、担保链风险仍然突出等问题,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浙江省率先出台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对新增金融融资量、新增贷款家数作出了明确的定量要求,为防止多头授信也提出了“主办行”制度。温州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是市场主体,《指导意见》并不能作出强制要求,但会运用考核办法进行督促,同时视情况调整财政存款,并有适当的奖惩。
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仍然偏低
出台《指导意见》的背景,是今年前7个月温州市信贷增长偏弱,中小企业信贷形势不容乐观。
截至7月末,温州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146.10亿元,仅比年初增长99.53亿元,同比少增307.47亿元。相对而言,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速好于去年,截至7月底比年初增加51.24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54.26亿元。
尽管增速好于总体水平,但从结构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在全部贷款余额的占比仅为24%。具体到金融机构,市级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最高为59%,最低仅为3%。
中小企业信贷的颓势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从温州的客观环境看,金融风暴后信用环境恶化,担保公司的担保意愿也在减弱,缺乏抵押物的中小企业又遭遇了“担保难”的问题。此外,温州房市持续低迷,抵押物评估价值下降较大,导致可抵押财产的价值下降。
基于此,领导小组于7月份向各家银行下发了《指导意见》,指出要确保完成全年800亿的新增金融融资量,且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温州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温州分行、城市商业银行温州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要求分别不低于30%、40%、50%、70%、85%。目前来看,温州市大部分银行未达到此要求。
恩威并施引导金融机构
温州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这800亿新增金融融资量以银行贷款为主体,还包含小贷公司、保险资金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机构的融资。
《指导意见》的另一亮点在于提出了“主办行制度”。此前,“过度授信、多头授信、异地授信”的情况在温州较为突出。为扭转这一局面,防止信贷“垒大户”――过多银行贷款集中于一家企业的情况,《指导意见》提出主办行对该企业的贷款原则上不低于企业贷款总量的50%,或者不低于该企业产值的0.75倍。
新增贷款企业的贷款银行数量不得超过下述总量:集团企业不得超过6家,中型及以上企业不得超过4家,小微企业不得超过3家。
谈及《指导意见》对各家银行的约束力,上述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比“办法”的约束力稍弱,各家金融机构是市场主体,不宜强制约束。但领导小组也会采取措施,引导各机构加大投放力度。
当地金融办、人民银行和银监分局等每季度会开展督查活动,对指标完成不理想的机构进行督促,同时结合考核在年终时会有一定的奖惩。温州市财政局每年对温州经济支持力度大的金融机构有所奖励。《指导意见》中还表示经查证确认有抽资、压贷行为的银行机构,根据情节轻重,由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约谈,财政部门视情节调整政府财政性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