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小企业可申请贷款延期
近日,为解决小企业融资困难,银监会发布了一份引导银行创新还款方式的《关于创新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
银行和小企业可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如有需要,小企业可在贷款到期前申请重新对其进行授信审查,如审查通过可适度延长贷款期限,无需签订新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延长贷款期限的其他条件由双方协商决定。
基本面较好、信用记录良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小企业将得到贷款延期支持。
不过,银监会要求银行设计、完善配套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法律文本,在合同条款中载明小企业贷款如何延期、期限设置以及在延续期间内银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周密引起争议、纠纷或诉讼等法律风险。
银行还需要在贷款到期前做好授信审查,多方面多渠道掌握企业资料,注重现场实地考察和搜集非财务信息,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共享平台等各类信息来源。
银监会还提醒,银行对贷后资金使用用途的监控力度要加大,密切跟踪小企业的贷款资金流向,防止小企业出现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盲目扩张、违规挪用资金等情况发生,避免小企业以贷款延期为借口,将短期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短借长用”。
银监会称,创新贷款还款方式,可以缓解“还旧借新”对小企业造成的资金压力,避免小企业为归还银行贷款错过最佳生产经营投资时机,避免小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等渠道高息拆入资金归还贷款增加融资成本,增大经营困难。针对小企业融资困难,银监会此前已发布《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和《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在机构和产品方面为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