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航空運輸公約:延誤2小時或以上補償250歐元
原標題:堵住航空公司卸責敷衍的漏洞 民航總局信息顯示,去年中國民航客機准點率僅74.83%,創歷年最低。《蒙特利爾公約》規定,航程為1500公裡或1500公裡以下的航班,延誤2小時或2小時以上,補償標准為250歐元,航班晚點超過2小時以上,航空公司要承擔餐食飲料、旅店住宿和往返旅店的費用。
原標題:堵住航空公司卸責敷衍的漏洞
民航總局信息顯示,去年中國民航客機准點率僅74.83%,創歷年最低。上海某咨詢公司近期發布的一份報告則稱,2012年,全國航空因為航班延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500億元。
專家建議盡早放開空域管制,在和平時期把天空“用於民”。同時,為維護旅客的正當權益,應明確航班延誤責任和完善相關賠償標准,堵住航空公司卸責敷衍的漏洞。
《蒙特利爾公約》規定,航程為1500公裡或1500公裡以下的航班,延誤2小時或2小時以上,補償標准為250歐元,航班晚點超過2小時以上,航空公司要承擔餐食飲料、旅店住宿和往返旅店的費用。而在我國,目前仍無統一的延誤賠償標准。
目前我國如因航空公司自身造成的長時間延誤,旅客可獲相應的經濟補償。補償分兩個等級:延誤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和延誤8小時以上,補償金額也不高,現金200元、300元或是一定數額的購票折扣,但實際操作起來並不容易。為避免延誤損失,除旅客及時購買航空延誤險,還需要相關部門加大對保險公司等的監督和管理,多方形成合力共同維護旅客正當權益和航空運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