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业忧“营改增”建议对国际货代业务免征增值税
一些企业建议,对国际货代业免征增值税,这样可以解决“营改增”后对行业税负的影响,同时也符合国际惯例。物流企业的其他四点诉求分别是“交通限行影响城市配送”、“物流用地无法保障”、“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和“分支机构设立存在障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昨日发布的《2013年上半年物流行业形势分析及下半年预测》(下称“《预测》”)中提到,2013年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京联合召开物流业运行形势座谈会,21家各类物流企业参加了会议。当前物流企业主要有五个方面的政策诉求,其中重点诉求之一即是“营改增”后税负增加。
上述《预测》提及,物流业已经从8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物流企业普遍反映,货物运输服务税率上调过高,企业税负将大幅增加。据测算平均增长120%左右,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此外,国际货代业取消了差额纳税政策,由于上游国际运输执行免税和零税率政策,国际货代业没有进项税抵扣,如果全额征税,绝大多数企业将出现严重亏损。
因此,一些企业建议,对国际货代业免征增值税,这样可以解决“营改增”后对行业税负的影响,同时也符合国际惯例。
此外,物流企业的其他四点诉求分别是“交通限行影响城市配送”、“物流用地无法保障”、“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和“分支机构设立存在障碍”。
而对应具体的建议则分别为:建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城市配送车辆与普通货运车辆进行分类管理,将“限制所有货运车辆通行变允许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最大限度地减少限行时间和路段,保障城市配送通行便利;对物流设施用地应立法保护,不得随意变更用地性质和规模。地方政府应采取租赁土地方式,不再一次性出让土地,有效杜绝以物流名义圈占土地问题,减轻企业一次性投资的压力;进一步放开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门槛,理顺企业间债权债务关系,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应明确允许物流企业设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取消对物流企业设立各类分支机构设置的前置审批条件。
另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93.1万亿元,同比增长9.1%,增速较一季度回落0.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落0.9个百分点;物流业增加值1.8万亿元,同比增长7.4%,增速较一季度回落0.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回落2.9个百分点;社会物流总费用4.5万亿元,同比增长9.0%,较一季度回落0.9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回落2.8个百分点。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8%,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反映出经济社会运行的物流成本仍然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