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融资创新遇阻 广州再贷款尚无时间表
今年6月4日,广州市金融办下发《广州小额再贷款公司业务试行办法》,明确筹建“再贷款公司”,为小贷公司提供融资、同业拆借等服务。” 对于浙江小贷债引发银行收贷的现象,游炳俊表示不担心,因再贷款公司能够独立满足广州各家小贷的融资需求。
曾颂
“这两个月明显感到银行变谨慎了。”广州某小贷公司副总昨日对记者表示。
自上个月银监会发出《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以来,珠三角小贷公司普遍感到融资压力,相关创新亦遇波折:浙江拟发行“小贷债”的公司收到银行来函,表示要取消授信额度收回贷款;广州宣布组建的“小额再贷款公司”亦不见下文,业界传言资金到位不畅。
融资仍是制约小贷公司规模的最大因素。据央行统计,截至2013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086家,贷款余额7043亿元——平均每家贷出不到1亿元。
“再贷款”取代银行?
根据银监会2008年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小贷公司只能向不超过两家金融机构借款,额度在其实收资本的50%以内。本月浙江股权交易所发行的“小贷债”,一度被视为小贷融资的突破口。
但小贷债落地仅一周,银行的态度就发生转变。上周温州苍南联信小额贷款公司收到银行的“催债”通知,称若公司发行1亿元的小贷债,就将取消对其1亿元的授信额度,并收回相应贷款。
这意味着,银行按银监会的规定,认定小贷公司拿贷款的条件是负债不超过资本金的50%。但浙江、广东等多地金融办均出台政策,允许部分小贷公司负债达到资本金的100%。
“我理解银行的想法。”温州苍南联信小贷公司副总表示,“小贷是特殊行业,没有抵押物,银行有顾虑。我们从其他渠道融资,资产负债率就超标了。”
银监会上月发布的通知更把小贷行业视为“外部风险源”,要求银行以建立名单制、开展资质信用评级、分级管理与授信等方式,防范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风险向银行体系传染。随着银行收紧合作窗口,小贷债务融资渠道备受关注。
今年6月4日,广州市金融办下发《广州小额再贷款公司业务试行办法》,明确筹建“再贷款公司”,为小贷公司提供融资、同业拆借等服务。该公司由国有背景的“广州国际控股”及其下属的广永国资公司担任主发起人,前期工作是引进各小贷公司为股东。
近两月过去,有业内人士称因资金到位不及时,小额再贷款公司筹建延期。“多数公司都在观望,因为不确定再贷款提供的服务能否落实。”
广永国资副总裁游炳俊则称上述传言不属实:“各公司态度很踊跃,有近一半的小贷公司股东已经确认入股再贷款公司。”他还表示,当前工作是优选股东、优化未来公司治理结构,“不是谁想做股东都接受。”
“广州市相关领导对再贷款公司的筹建相当重视,要求稳健推进、确保成功,所以筹建工作有序进行,但还没有时间表。”
对于浙江小贷债引发银行收贷的现象,游炳俊表示不担心,因再贷款公司能够独立满足广州各家小贷的融资需求。
资产转让更可行?
相比债务融资创新的艰难,小贷公司资产端的创新或许更有空间。
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总经理黄成近期访问了重庆金交所,他对“小贷收益权产品”颇感兴趣:小贷公司把手中的债权收益权打包成资产包,经大型担保公司担保,由承销商在重庆金交所作定向销售;借款人还款后,小贷公司再向投资人兑付本息。
就监管而言,重庆金融办对参与此业务的小贷公司做资质考评,并搭建信息监管系统,要求小贷公司上报经营数据,严控每笔贷款发放回收;金交所则引入三峡担保、瀚华担保等为产品增信,且建立了信息披露规范。
“比起小贷私募债,我感觉这种模式更可行。我们也在研讨类似业务的操作性。”黄成说。
资产转让回购有两个好处:它虽有融资功能,却不会因此抬高资产负债率,从公开信息看,重庆金交所的业务未引起银行业的反弹;另外,相应产品期限从数月到一年,最短有过7天产品,对与小贷债权的周期匹配较灵活。
去年2月,广东省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平稳较快发展意见的通知》,要求放宽小贷公司业务范围,允许从事融资咨询、资产转让回购、票据贴现、委托贷款等业务。其中,融资咨询、票据贴现利润薄,委托贷款要求资金来自银行,业内认为意义不大;资产转让回购则颇受看好,但广东至今尚无公司获批此项业务,政策障碍有待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