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例民营资本发起设立法人金融机构获批
重庆银监局26日向媒体透露,重庆力帆控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财务公司)已正式获得中国银监会下发的筹建批复。拟筹建力帆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亿元人民币,拟由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出资2.55亿元人民币,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出资2.45亿元人民币。
中新社重庆7月26日电(记者 刘贤)重庆银监局26日向媒体透露,重庆力帆控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财务公司)已正式获得中国银监会下发的筹建批复。这是重庆民营资本发起设立法人金融机构的首例。
拟筹建力帆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亿元人民币,拟由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出资2.55亿元人民币,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出资2.45亿元人民币。
力帆控股是集科研开发汽车整车、摩托车、发动机、通机生产销售及金融、房地产投资于一体的大型地方民营企业。另一股东力帆股份是力帆控股集团成员单位之一,于2010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为人民币9.5亿元。
力帆集团称,申请设立力帆财务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力帆控股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集团整体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控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
重庆银监局称,该局将继续鼓励支持民间资本投资金融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