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时机成熟 三方面有待强化
90%的企业缺少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暗示我国在供应链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方面有待加强。为此,我们要同时提升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加大企业的信息化投入,国家也可适时推出鼓励企业科技投入的政策,给予相关企业一定的财税补贴。
在中国经济增速趋缓,外围经济形势不明朗,发达国家发起“再工业化”战略行动重塑全球产业分工和供应链布局情势下,为调查和掌握中国主要制造与流通行业供应链管理状况和面临的挑战,促进中国供应链管理的认识深化与行动加速,平安银行联合北京中物联物流规划研究院、中华商务网、现代物流报、华南理工大学供应链整合与创新服务研究所及精确市场研究集团等机构,共同发起“2012年中国供应链管理(金融)调查”活动。
2013年5月27日,平安银行等机构在深圳发布《2012年中国供应链管理调查报告》,总结2012年中国供应链管理的“六大发现”,呼吁各界关注供应链管理的“成本、融资与供应稳定”等关键问题,并就加速中国供应链管理行动提出了建立和健全供应链管理组织、培养和储备供应链管理的专业人才、加快供应链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加大对信息化技术投入等建议。
供应链融资前景广阔
金融海啸过后,国内企业尤其是众多的中小民营企业仍面临着流动性短缺的问题。2012年发生在江浙一带的民营企业老板跑路潮就折射出民营企业的生存现状。调查发现,面对资金压力,企业目前融资方式主要还是以信用借款为主,其次分别是担保借款和供应链融资。
三类融资方式的获取渠道仍以银行为主,民间个人和机构方式获取融资占有一定比例,但远非主流,而通过物流公司和网络平台等方式获取融资的比例更微。中小型企业通过民间个人和机构、物流公司及网络平台等方式获取融资的比例相比大型企业要高,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传统的银行信贷资源对中小型企业来说还是相对稀缺。除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之外,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以延展或缩短账期、提供预付款、赊销等方式帮助上下游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这种互助方式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供应链社区的稳定和长远发展。
调查同时显示,我国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实体环境已具备,发展前景广阔:以大型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上下游社区规模大,并且合作稳定;同时,在上下游开展合作共赢方面,大部分企业已形成共识。75%的受访企业认为公司建立的上下游供应链体系需合作共赢;同时在产品设计和业务流程设计上都希望与供应链合作企业开展广泛的合作。
体制是根本制约
阻碍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的因素很多,而体制性因素是首因,这其中包括企业高层对供应链管理的认知度和重视度;供应链管理组织的设置;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及专项资金的投入。
调查显示,企业高层对供应链管理的熟悉程度一般。79%的受访企业高层对供应链管理的熟悉程度停留在熟悉或比较熟悉两个状态,而只有10%的企业高层对供应链管理非常熟悉。汽车行业的高层管理者对供应链管理的熟悉程度相对较高。
多数企业(72%)没有在企业内部设置供应链管理部门。这一结果表明,企业内部缺乏统一协调和组织计划、采购、生产、销售等活动的专职部门,以快速应对客户需求。大型企业已设置供应链管理部门的比例占受访大型企业的44%,该比例比中小企业高出一倍。
另外,90%的企业缺少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暗示我国在供应链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方面有待加强。资金投入方面相对不足,有专门的资金与拨款的受访企业仅占14%,必要时才投入或资金不足的占了53%。大型企业相对中小企业在专业人才引进和资金投入上较为领先。
从三方面修炼内功
中国企业无论在供应链管理组织、人才培养,还是供应链的可视化、风险管理及供应链金融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我们从本次供应链管理调查中看到了国内企业在组织、成本、融资、风险管可视化、外包等方面的现状和困境,建议从组织建制、人才培养,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加以强化。
第一,建立和健全供应链管理组织。建议核心企业设立首席供应链管理官和专业的供应链管理部门,面向市场统筹协同计划、采购、生产、销售、物流等供应链管理目标与活动,推动企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协同作业,放眼供应链全局优化供应链,以系统最优替代个体最优,创造各方共赢的局面。
第二,培养和储备供应链管理的专业人才。建议对应供应链“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鼓励管理学、金融学、物流管理、信息工程等学科下设供应链管理专业(硕士),面向“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中其他三流专业的本科学生招生,鼓励多主体参与的协同性服务创新研究和实践。
第三,加快供应链电子商务应用和加大信息技术投入。国家《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到2015年,大型企业的网络化供应链协同能力基本建立,部分行业龙头企业的全球化商务协同能力初步形成。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达到中小企业总数的60%以上”的电子商务规划目标。为此,我们要同时提升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加大企业的信息化投入,国家也可适时推出鼓励企业科技投入的政策,给予相关企业一定的财税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