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市场纳入场内监管 银行间债市杜绝线下交易
7月9日,中央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8号》(下称“公告”),要求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需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前台)交易系统达成,一旦达成不可撤销和变更。
债市灰幕之下,监管层连出实质性整顿新规。
7月9日,中央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8号》(下称“公告”),要求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需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前台)交易系统达成,一旦达成不可撤销和变更。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微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过去银行间债券交易过程中有一些非银行机构、代持拆借的情况,根据上述公告,银行间债市线下交易被叫停,代持养券、利益输送的可能也大大降低,对于规范整个市场交易意义重大。
年内央行已经接连祭出多个政策,显示了央行治理银行间债市的决心,包括暂停信托、基金专户、券商资管等开户;同一金融机构法人的所有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债券交易结算;统一债券交易结算方式等。
纳入场内监管
此次央行公告最核心内容,即所有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必须通过同业拆借中心完成,托管结算单位也只能为通过同业拆借中心达成的交易进行结算。此项规定将基本杜绝场外交易。
中债登前法律顾问、财经评论员柯荆民认为,该规定主要针对非交易过户。债市的利益输送环节主要发生在此,交易员能通过“进行交易再取消交易”或“质押”等方式进行不正常的债券过户。
“公告要求所有债券交易进场,进入同业拆借中心进行登记,这实质上是将银行间交易由场外市场纳入场内监管,以完善债市监管制度设计。”柯荆民还认为,公告要求实时传送债券结算信息,每天传送托管信息,再加上交易结算信息报告,为将来打击价格操纵、利益输送,做好技术准备。
此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央行一直没有渠道获得该信息以增加交易透明度和便于监管场外交易。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市场地位亦得到加强。
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孙杰认为,在此规定下,所有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都会有统一的记录,从而可以更加准确清晰地了解各银行的资产负债情况,避免银行通过场外交易逃避监管,并且使Shibor利率更加真实地反映银行间市场情况,变化更为平滑有效。
另外,上述规定也将有效解决外界关注的拿券、代持养券中的非法利益输送问题,“由于公告杜绝场外交易,基本切断了灰色交易的可能。”孙杰称,但银行间债券交易的核心目的本来是为了平衡银行资产负债情况,对场外交易的限制并不会打击透明、非套利性质债券交易的热度。
疏堵“代持养券”
此外,配合结算制度统一和丙类开户管理,“拿券”获利已经越来越难。在短短的3个月内,央行已经连续推出了三项重要措施,为债市整顿打出了一记“组合拳”。
社科院金融所财富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唐楚薇称,原先银行间债券市场存在“拿券”套利现象,一些债券业内人士利用丙类账户和结算方式漏洞空手套白狼。
一位接近工行的市场人士透露,前段时间因债市监管风暴落马,曾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金营运部人民币交易处投资经理、金融市场部固定收益处高级投资经理的前易方达基金经理的马喜德,从工行离职的直接原因正是因为马参与了神华集团一笔百亿债券的分销,马通过私人关系拿到其中的近80亿债券,并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渔利。
唐楚薇认为,央行对丙类准入的限制控制了券商滥用丙类账户倒券,而结算方式的统一则使券商无法在没有现金的情况下套取券商进行倒卖,对场外交易的杜绝则彻底使“拿券”行为暴露在阳光下,形成了透明公开的交易体系,“拿券”业务基本成为历史。
与此同时,本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公告对于场外交易的清理,主要以场外交易为主的丙类客户将受到极大打击,有分析指出这是将丙类客户升为乙类客户的前奏。
此外,孙杰指出,央行连续出台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整治政策后,票据市场可能将成为了下一步规范的重要目标,但由于票据市场错综复杂,规范难度远高于债券市场,具体措施还有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