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偿付能力“新国标”有望明年出台
商讨已一年之久的偿付能力“新国标”的最终出台日期终有回应。陈文辉表示,自2012年4月“新国标”制定工作启动开始,预计三年内,即2014年正式出台“新国标”的具体技术标准,之后将进入市场测试期。
商讨已一年之久的偿付能力“新国标”的最终出台日期终有回应。日前,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与合作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明年年内,偿付能力“新国标”的具体技术标准有望正式出台。
陈文辉表示,自2012年4月“新国标”制定工作启动开始,预计三年内,即2014年正式出台“新国标”的具体技术标准,之后将进入市场测试期。
针对偿付能力“新国标”,陈文辉还表示,其重点是既要与国际接轨,又具中国特色是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方向。在与国际接轨中,除了引入了“三支柱”监管框架,还建立了“风险导向”的监管标准。
“在定性监管要求方面,我们下了大力气去研究。”陈文辉表示,“因为定量资本要求的效果和市场成熟程度、技术发展成熟度有关,发达市场的数据基础较好,经营时间较长,技术力量较雄厚,他们会采取定量资本监管,而我们需要定性监管,对一些难以量化的风险如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进行定性评价。”
据了解,现行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始建于2003年,2007年基本构建起较为完整的体系,但随着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显然不能与险企整体发展相适应。
“每年4月是保险公司披露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大限,一些资本金与业务规模不相称的公司便设法寻求补血渠道,而在新版偿付能力出台后,这一反常局面将有所缓解。”分析人士认为,今后不同的险种可能计提的资本金有差异。简而言之,对侧重于投资类险种的偿付能力要求将可能提高,而侧重于保障类险种的偿付能力要求则可能降低。这样就可以缓解一些险企补血的压力。一些因此而受益的险企就不用大规模地补充核心资本,其融资压力也会变轻。(记者 崔启斌 实习记者 陈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