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收储部分国产白砂糖30万吨
2009-02-17 14:43655
日前,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14号关于收储部分国产白砂糖的公告。根据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下达2008/2009榨季国产糖收储计划的通知》要求,决定采用竞价方式收储部分国产白砂糖补充国家食糖储备。
由于目前已经具备资质条件的糖库库容不足,经有关单位和专家现场考察,确定云南凤仪糖库、吉林237处、新疆976处、北京23处、辽宁营口北方仓储物流公司糖库、江苏徐州储运有限公司601糖库、山东潍坊华裕实业公司仓库、山东日照凌非华商仓储公司仓库和湖北379处具备储存中央储备糖的资质,并承担此次承储任务。
本次收储数量为30万吨。收储品种为2008年10月份以后生产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7-2006壹级及以上的白砂糖。收储基础价格为每吨3300元(南宁车板价,含税),最高到库结算价(含税)为收储基础价格加上运到承储仓库的运杂费。送货到库价格不高于最高结算价(含税),不低于每吨3300元。
收储时间从2009年2月18日开始,以后每月第二个和第四个周二(遇节假日顺延)9~17时进行,收满30万吨为止。
收储白砂糖每袋净重50千克,包装和标签应符合GB7718-2004的规定,须有下列内容:产品名称、级别、净含量(千克)、生产企业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QS标识。
在白砂糖标签上标注保质期。
包装袋上刷唛要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晰。
白砂糖须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包装要牢固。
包装袋内须有标明生产日期的合格证,并与袋内货物完全一致。
收储白砂糖标的单位为300吨的整数倍,最低为300吨。
参加收储交易会员请于2009年2月16日和17日的9~11时参加有关统一测试。
由于目前已经具备资质条件的糖库库容不足,经有关单位和专家现场考察,确定云南凤仪糖库、吉林237处、新疆976处、北京23处、辽宁营口北方仓储物流公司糖库、江苏徐州储运有限公司601糖库、山东潍坊华裕实业公司仓库、山东日照凌非华商仓储公司仓库和湖北379处具备储存中央储备糖的资质,并承担此次承储任务。
本次收储数量为30万吨。收储品种为2008年10月份以后生产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7-2006壹级及以上的白砂糖。收储基础价格为每吨3300元(南宁车板价,含税),最高到库结算价(含税)为收储基础价格加上运到承储仓库的运杂费。送货到库价格不高于最高结算价(含税),不低于每吨3300元。
收储时间从2009年2月18日开始,以后每月第二个和第四个周二(遇节假日顺延)9~17时进行,收满30万吨为止。
收储白砂糖每袋净重50千克,包装和标签应符合GB7718-2004的规定,须有下列内容:产品名称、级别、净含量(千克)、生产企业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QS标识。
在白砂糖标签上标注保质期。
包装袋上刷唛要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晰。
白砂糖须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包装要牢固。
包装袋内须有标明生产日期的合格证,并与袋内货物完全一致。
收储白砂糖标的单位为300吨的整数倍,最低为300吨。
参加收储交易会员请于2009年2月16日和17日的9~11时参加有关统一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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