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全球化下一站:全球公司
有人说,我国光伏产业遇到的全球围剿,是其技术与市场两头在外的必然结果。数据显示,1995年到2004年,全球最大100家跨国公司的海外资产从41.1%提高到53.4%,跨国公司的跨国指数则从48.9提高到56.8,近几年来,这个指数正呈加速上升之势。
有人说,我国光伏产业遇到的全球围剿,是其技术与市场两头在外的必然结果。此话有些道理。但解决的办法绝对不是把技术买进来、研发出来,再加上把国内市场搞起来这么简单。
如果我们对这宗全球最大的贸易争端案的认识,还停留在孰是孰非、国际政治经济的阴谋或者阳谋的阶段,就太对不起近百万从业者所蒙受的损失和心理冲击了。
笔者认为,从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趋势来看,这个案例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急需解决组织形态的深度变革,即从区域型公司向全球公司过渡,从全球市场的竞争者向区域市场的共生者转变。
德国《明镜》杂志的两个记者曾写了一本《全球化陷阱——对民主和福利的进攻》。这本全球畅销书的一个核心观点是,全球公司正成为全球化的动力和核心。联合国贸发会议以企业海外资产、收入和雇员占总资产、收入和雇员的比例,来计算跨国指数,以测定企业国际化程度。当指数超过50%以后,一般就可以将其认定为全球公司。
这个趋势的基本经济逻辑是,全球化运动中,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都能实现自由流动,唯一不能自由流动的是市场。供给要素是软的,需求要素是硬的,后者决定了前者的流动与走向,也能为前者设置障碍与陷阱。只有让供给要素无限贴近需求要素,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水乳交融的局面,任何非市场化的手段如贸易保护措施,就根本没有发挥的余地了。
此次光伏反倾销案就是反面典型。这个市场的买单者是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和政府,供给者是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如韩国一样的次发达经济体。这是一个典型的话语权不对称市场结构,加上买单者有政府掺杂其中,市场外因素更容易深入渗透。
当然,成为全球公司并不能一蹴而就。
1992年,我国经济踏着东西方经济融合的第二波全球化浪潮,进入了大规模工业化、商业化和全球化加速之旅。也就是从那时起,跨国公司中的一些先行者,悄然地向全球公司转变。
数据显示,1995年到2004年,全球最大100家跨国公司的海外资产从41.1%提高到53.4%,跨国公司的跨国指数则从48.9提高到56.8,近几年来,这个指数正呈加速上升之势。
仅就现在而言,我国的联想、华为、中兴、吉利等民企排头兵,在全球市场上仍然以中国公司的形象出现,在国际市场上更容易被认定为外来者,融入各个区域市场也尚需时日。
但我们不能就此放弃成为全球公司的追求。十几年前,经济学界就经常说,跨国公司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影响力的重要指标;未来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内,决定一国经济实力和全球控制力的因素,则将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绝于一国实际拥有全球公司的多寡与实力。
(来源:人民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