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否认收取绿地 3000万元“融资服务费”
6月14日,有关媒体在报道新疆绿城商业项目涉嫌商业贿赂时,称绿城方面向建设银行支付“3000万元融资服务费”。根据约定,在上海天昀的协调下,建设银行于2011年8月25日审批基本通过了新疆鸿远公司申请的6亿元项目贷款;新疆鸿远公司在贷款投放后需给上海天昀支付融资服务费。
本报讯 6月14日,有关媒体在报道新疆绿城商业项目涉嫌商业贿赂时,称绿城方面向建设银行支付“3000万元融资服务费”。昨天,建行总行发表声明称:“经核查,此事纯属无中生有。对于媒体如此不负责任、严重损害我行声誉的行为予以谴责,并视情况对有关媒体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向有地产大嘴之称的绿城地产董事长宋卫平在一篇《3000万贿赂新疆建行绿城再陷“商贿门”》的报道中称,在绿城新疆的一个项目中有一笔6亿元的贷款,绿城为此支付了3000万元的贷款融资费,他说这应该是建设银行内部人要的好处。通过计算,3000万元的融资服务费相当于增加了2个多点的利息,在当时高额融资困境下,还是比较划算的。
这一描述引起轩然大波。建设银行迅速予以否认,而宋卫平所在的绿城地产也予以否认,称这一报道存在明显失实之处。宋卫平在接受采访时称,绝无报道中所述的“绿城董事长宋卫平告诉记者,这应该是建设银行内部人要的好处”,并称在整个访谈过程中也未曾有丝毫其他表述指向或隐喻以上内容。
据悉,新疆鸿远公司内部一份名为《建设银行融资服务费说明》显示,新疆鸿远公司于2011年7月委托上海天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昀)协助办理“绿城新疆玉园”项目在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申请的额度为6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根据约定,在上海天昀的协调下,建设银行于2011年8月25日审批基本通过了新疆鸿远公司申请的6亿元项目贷款;新疆鸿远公司在贷款投放后需给上海天昀支付融资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