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鼓励创业应与扶持中小企业并举

2009-02-16 15:53206

中小企业包括如今处于准备阶段的创业者最关心的第三大问题是政府各部门各方面怎样改善服务,让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有自我调整和发展的活力。

广东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新政鼓励全民创业,提出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开放;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创业,3年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政府贴息50%等。

  这些规定的出台对于促进就业肯定是一大好事。

  政府既如此不遗余力地鼓励创业,那么对于过去多年来艰苦创业而今在金融风暴中苦拼挣扎的本省中小企业又有多少实质的扶持措施?实际上,他们的今天正是现今开始的创业者的未来。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不仅对中小企业有利,更是坚定如今创业者走上创业路的一颗定心丸,对促进就业和经济复苏的意义极大。

  现在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不是没有,用一句大俗话来品评众多中小企业对这些扶持政策的感受,叫做“有得嚼,没得咽”,真正带来的实惠太少。依我看,凡是鼓励创业的政策措施大部分都可以用于中小企业,某些措施如果不能长期化,至少可以作为金融风暴期间的临时政策,政策的着重点应当放在减负上,减负的潜力很大,既具现实性,又有可能性,施政者应大力推行之。

  一是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减轻税赋。如果这方面潜力有限,则应突出重视第二方面的问题:大力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制止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目前许多对中小企业的收费并无法律上的依据,有的甚至只有由区一级政府的办公室出一个红头文件,有的由街道办事处乃至居委会一级出面收取。显然,所有这些有来头的和无来头的收费,都反映了有关方面的利益,如果没有坚定决心和雷霆手段,要取缔这些收费让企业真正减负很难实现。

  中小企业包括如今处于准备阶段的创业者最关心的第三大问题是政府各部门各方面怎样改善服务,让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有自我调整和发展的活力。

  实际上,我们的中小企业除了税费方面的重负之外,还有极其重要的一面易被人忽视,这就是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打交道的负担。

  客观地说,中小企业运营之难,一在目前经济形势,成本上升销售渠道不畅的压力,二缘于某些部门“管卡压”的管理方式,令企业感受重重关卡需要花大力气疏通渠道,虚耗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2006年世行专家组调查了若干中国城市企业的软环境,称上海企业每年平均有六十天花在与政府打交道上,跑审批、应付检查、年审等。这种人为造成的“攻关难”局面严重束缚企业的手脚,又大大加重了企业的财务负担,滋生种种官场腐败。

  所以,我的意见是,鼓励创业的政策一定要与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相配套,唯有现在的广大中小企业得到有力的扶持,政府才能证明自己支持创业的一贯立场和一贯政策,创业者才能坚定创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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