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风暴又卷走一名基金经理
一年内把基金从50亿做到250亿,被公司高层称做“不可多得”的人才。嘉实基金昨天发表公告称,吴洪坚目前已被公司停职,公司已对债券交易业务开展了自查工作,未发现异常投资交易问题。
北京晚报2013年5月31日报道 一年内把基金从50亿做到250亿,被公司高层称做“不可多得”的人才。儒雅、精明又非常专业,被公众媒体视为投资界的“偶像派”。嘉实基金现金管理部总监吴洪坚昨天被曝出已经于上周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又一名货币基金经理被债市稽查风暴卷走。嘉实基金昨天发表公告称,吴洪坚目前已被公司停职,公司已对债券交易业务开展了自查工作,未发现异常投资交易问题。
明星总监被带走
5月24日,一个平静的交易日,嘉实基金现金管理部总监吴洪坚在工作现场突然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引起了周围同事的震惊。
虽然对于涉案的问题、涉嫌交易的数字目前并未有进一步透露,但知情人士猜测,这场债市稽查风暴余波聚焦的无非是代持、丙类户等非法交易上。
“事发突然,公司事先没有一点风声。”今天上午,嘉实公司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直到吴洪坚被带走时公司对此事还一无所知。在嘉实公司发表的公告中称:“吴洪坚因个人原因被公安机关调查,目前已被公司停职。”但由于目前吴洪坚只是涉案嫌疑人,并无定论,其职位目前暂时空缺,一切要等尘埃落定后再决定。
“事发后公司也马上进行了两轮自查,但是没有查出交易上有问题。”嘉实公司人士告诉记者,吴洪坚早在3年前就不担任基金经理职务,停职前任现金管理部总监,负责流动性产品创新以及未来支付模式的设计开发,不具体参与基金投资工作。
嘉实目前实施的是全面交易制度,决策和执行两重分离。吴洪坚只负责把决策下达给交易部,由交易部具体执行。基金经理和交易员之间没有交集,甚至无法私下嘱托。所以对于可能涉案的原因,公司也并不知晓。
关键词:债券代持
债券代持就是投资者想增加杠杆,但是受到规定约束(基金在银行间市场投资杠杆比例不能超过1.4倍),所以让另一个还有杠杆空间的机构代为持有债券,到期给对方一个资金成本,自己保留其他收益。比如一家券商有10亿资金的盘子,40%的杠杆,那么它顶多购买14亿的债券,如果该券商还想继续买债,又不能往上加杠杆,此时代持就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案。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在目前债券市场内,代持是一种普遍现象。代持是银行和券商在债券交易中使用较多的方法,其实不严重,很多基金经理养券也是为了持有人利益,因为管理的规模越大养券的边际效应越大。但如果涉及到基金经理贿赂或利益输送,则属违法违规。
涉案人都有银行背景
吴洪坚是今年4月开始的债市稽查风暴中落马的第三位基金经理。此前,万家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邹昱被曝出因涉嫌债券代持和利益输送被带走。从去年到今年,邹昱债券代持规模放大了整整一倍。随后,易方达基金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马喜德被曝出多次利用中国工商银行、任职公司的35亿元资金购买债券,然后再安排长沙摩根公司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获利4900万元。
和在债市风暴中倒下的前两位基金公司经理一样,吴洪坚同样有着银行工作经历和耀人的业绩。吴洪坚个人简历显示,在加入嘉实基金固定收益部之前,其曾任职于中国银行交易中心(上海),从事人民币固定收益投资及交易等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吴洪坚在2006年5月至2010年3月间担任嘉实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其曾在三年多的任职期间内,使掌管的嘉实货币A回报率达到11.8884%,高于同类基金10.1%的平均回报。其间吴也曾短暂兼任嘉实超短债基金基金经理。曾在短暂的一年内,将嘉实货币基金规模从50多亿元做到250多亿元,吴本人也连续四年拿下“金牛奖”。公司同事对他的印象是:为人低调、爽朗。媒体也把他奉为“偶像派”。
债市资金会否分流?
债市风波已经让市场对债券基金产生信任危机,由心理情绪引发的抛售行为正在蔓延。基金2013年一季报显示,1304只开放式基金总份额为26940.43亿份,较去年底减少2981.58亿份,净赎回比例达9.96%,其中,债券型基金净赎回比例更是高达27.03%。有消息称,基金公司的债券基金都或多或少遭到保险机构赎回。而份额大量赎回也将直接导致资金面紧张,造成收益率震荡。
经过一个月的时间,债市稍有平稳。这一次吴洪坚一事再次被暴露出来,市场担心债市会再有起伏,不过从今天上午的情况看,债市未见明显异动。
债市资金会不会流向股市?市场人士也有分歧。有研究人员说,基本不会产生市场所预想的资金分流、债市资金流向股市的情况,“这是因为债市的投资者看重稳健收益,在股市并不景气的时候,资金分流的可能性较小。”不过,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并不这么认为,他上午告诉记者,由于投资者风险偏好的提升以及股市信心的恢复,不排除债市资金的流入,“市场上最大的泡沫历来存在于债市中。”
债市风波怎么杜绝?各方监管单位开始严查,市场人士表示会有更多人被揪出来。日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同一金融机构法人的所有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债券交易。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日前也重申上述规定,并加以补充——不得通过第三方过券方式逃避上述监管要求,一旦发现有逃避监管的行为发生,中债登将通知相关成员进行反向退回结算,并上报人民银行。
本报记者傅洋 于建 J004 J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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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