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喊停蒙牛疑添加致癌物质
OMP:蒙牛产品说明书显示,OMP(OsteoblastMilkProtein)是一种来自牛乳的乳蛋白,有助于构成或修复人体组织。IGF- 1(Insulin-likeGrowthFactors),中文译为“(类)胰岛素样生长因子”,是生长激素产生生理作用过程中必须的一种活性蛋白多肽 物质。“OMP” 到底是什么?
国家质监总局2月2日要求蒙牛公司禁止向“特仑苏”牛奶添加OMP物质。质检总局称,目前未对OMP安全性做出规定,IGF-1物质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人为添加不符合法律法规。
2月11日,有媒体报道,质检总局2月2日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公函,禁止蒙牛向特仑苏牛奶添加OMP物质。
查询国际知识产权局专利文献可知,在蒙牛申请的“富含造骨牛奶蛋白的酸奶及其生产方法”专利说明书中,蒙牛明确表示,OMP的规范名词GFC“主要成分为类胰岛素成长因子(IGF-1,IGF-2)和转化生长因子(TGF-β1,TGF-β2)”。
而在今日下午蒙牛通过新浪网发表声明中,蒙牛对此澄清,表示OMP就是国际上研究和使用多年的牛奶碱性蛋白MBP,其安全性受到了FDA等国际权威机构的认可。蒙牛表示,内蒙古质监局实地考察后的报告明确指出,“能够证明OMP牛奶产品质量安全性和未添加IGF-1”。
通过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页进行专利检索可发现,在申请人为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富含造骨牛奶蛋白的酸奶及其生产方法”申请号为“200510111315.4”的专利中,其发明专利申请公布说明书第四明确表述,“目前,在市场上销售一种产品——骨牛奶蛋白,其英文全称是Osteoblast Milk Protein,简称OMP。规范名词为GFC(growth factor concentration ),中文名称为生长因子浓缩物”。
在“富含造骨牛奶蛋白的酸奶及其生产方法”专利说明书中,蒙牛明确表示,OMP的规范名词GFC“主要成分为类胰岛素成长因子(IGF-1,IGF-2)和转化生长因子(TGF-β1,TGF-β2)”。
而蒙牛申请的申请号为200610003551.9的专利名称则是”一种液态奶“,其专利说明有如下内容:“本发明通过在牛奶中添加IGF-1,基本可以满足人体的生理需求,能够促进人体对钙的吸收。”
2007年5月,FDA最新公布、经美国国家审计署审计的报告中写道:“IGF-1与癌症无关,牛奶中IGF-1浓度的变化不会增加人体罹患癌症的几率。”
而学术打假学者方舟子则回应说:“FDA的说法是针对牛奶中正常含量的IGF-1的,而不是针对添加高浓度的IGF-1的。”
方舟子在其博客中写到,一般牛奶也含IGF-1,超高温消毒不能使其完全失活,不过含量很低,浓度约为 4ng/ml。但据蒙牛专利,100克特仑苏奶中添加的IGF-1含量高达5.65~16.8mg,为一般牛奶的数万倍。果真如此,就很值得消费者担忧了:患多种癌症的风险会增加。
未获卫生部批准
从2008年6月1日施行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没有发现“造骨牛奶蛋白”的踪影。在10多项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中,也没有发现其身影。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以及相关公告,也没有发现“造骨牛奶蛋白”。
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第五条称,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中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必须获得卫生部批准后方可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而在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上的“行政许可企业”一项中,搜索到所有批次的国内食品、国产食品添加剂受理清单,都没有发现“蒙牛”和“造骨牛奶蛋白”或“OMP”。
官方首次对“OMP”表态
质检总局在这份公函中提出监管意见:“鉴于目前我国未对OMP的安 全性做出明确规定,IGF-1物质不是传统食品原料,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如人为添加上述物质,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你局责令蒙牛公司禁止添加上述物质,并通知蒙牛公司,如该企业认为OMP和IGF-1是安全的,请该企业按照法定程序直接向卫生部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卫生部门做出是否允许使 用OMP及IGF-1的决定。”
此次是官方首次对蒙牛的“OMP”进行表态。据了解,之前就有对蒙牛特仑苏牛奶含有OMP及IGF-1发出的质疑见诸报端。今年年初,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 术监督局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关于核查蒙牛特仑苏牛奶有关情况的报告》。2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其发函提出上述监管意见。
内蒙古质检局监督处陈处长表示,按照总局的要求,蒙牛在2月2日以后产的“特仑苏”已经不含有OMP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