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长革:财政改革需要通盘设计
一季度我国财政收入增长呈现明显的下行趋势,尤其是中央财政收入的下行压力更大,收入形势值得关注。从财政收支情况来看,一季度全国公共财政支出27037亿元,同比增长12.1%,支出情况基本正常,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
一季度我国财政收入增长呈现明显的下行趋势,尤其是中央财政收入的下行压力更大,收入形势值得关注。要不失时机地大力优化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顶层规划设计,抓住财政体制、税收制度和支出结构调整等重点,实施通盘设计的配套改革——
一季度我国经济同比增长7.7%。这一增速比去年四季度和去年全年分别回落了0.2和0.1个百分点。从今后一个时期的预期来看,我国仍然有条件保持经济长期的持续健康发展,对全年GDP完成7.5%的增长目标应有比较乐观的预期。
从财政收支情况来看,一季度全国公共财政支出27037亿元,同比增长12.1%,支出情况基本正常,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但财政收入增幅较低,一季度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2034亿元,同比增长6.9%,比去年同期回落7.8个百分点。特别是中央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同比下降了0.2%。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经济增长趋于平缓、实施结构性减税、一般贸易进口增幅低以及去年年初清缴入库2011年末部分收入导致基数较高等因素所致。从预期来看,与经济增长稳中有进的基本态势相适应,全年财政收入也将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增幅不会太高。对此,我们要予以客观判断并积极应对。
当前,我国财政收入增长呈现明显的下行趋势,尤其是中央财政收入的下行压力更大,收入形势值得关注。特别是目前“政府减税”和“政府增支”双重压力形成的财力约束需要积极应对。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中等收入”阶段,社会公众对于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需求与期待迅速提高,要求政府大幅度增加财政支出的呼声越来越高,甚至向发达国家看齐。与此同时,税感焦虑充斥社会,减税呼声不断,虽然政府近年来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把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到3500元、工薪所得纳税人比率降到8%、企业所得税税率降到25%、增值税转型、“营改增”试点、中小微企业起征点提高等等,诸多减税措施仍然无法满足社会各方面的要求。在“政府减税”和“政府增支”的严重财力约束下,面对持续回落的财政收入增长形势,如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化支出结构,降低行政成本,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调控目标,便成为当前财政改革与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任务。
这就需要我们更加充满信心,强化责任意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促进财政的改革与发展,通过改革破解发展中的难题。财政最具综合性,不仅涉及政府活动的方方面面,而且与企业、居民发生全面联系,可谓覆盖全面、牵动全局,要抓住关键环节,做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在新时期和新形势下,要不失时机地大力优化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顶层规划设计,抓住财政体制、税收制度和支出结构调整等重点,实施通盘设计的配套改革。
首先,要加快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通过省直管县、乡财县管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将5个政府层级压缩到3个层级,在“中央—省—市县”三层级框架下,按照“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的原则,构建起财权与事权相顺应、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中央与省两级自上而下转移支付加必要的横向转移支付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
第二,进一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逐步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并积极研究扩大行业,力争“十二五”末实现区域和行业全覆盖。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结合房地产调控的制度建设设置新的房地产税,参照房地产市场价值确定评估值并作为计税依据,逐步使房地产税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之一。全面改革资源税,合理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科学确定资源税征收品目,适时调整计税依据,实行从价与从量征收相结合,科学确定资源税负担水平。适时启动环境税改革,完善环境税费制度。实现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直接税比重,优化税制结构。
第三,以资源税改革为契机,完善我国资源产品定价与再生机制,使煤炭等基础能源品体现应有的稀缺性,理顺煤、电的比价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进而以经济压力的传导促使企业节能降耗,在竞争中开发有利于节能降耗的工艺、技术和产品,并推动电力部门破除过度垄断与电价过度行政管制的实质性配套改革。
第四,下大力气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科学确定财政支出的范围和结构,努力践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项规定”,尽可能缩减用于行政管理的政府投资与消费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加大对以民生为主的社会建设财政投入。同时,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加大对“三农”的财政投入和中央财政对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的补助力度,切实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另外,考虑到社会转型期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现实,要继续完善有利于社会弱势群体的财政投入机制,通过加强对教育、健康等人力资本的投入,为弱势人群向上流动创造条件。(于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