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地震再引巨灾保险讨论 保险高管称刻不容缓
保监会昨日(24日)通报,截至4月23日,4·20芦山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共有48家保险公司接到报案1396件。” 王和认为,2008年以来,汶川大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大面积旱灾和冰冻雨雪灾害等都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家保险公司在芦山地震灾区理赔。供图/东方IC
保监会昨日(24日)通报,截至4月23日,4·20芦山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共有48家保险公司接到报案1396件。初步核查预计赔付金额约为1.43亿元,保险公司积极开展理赔工作,已赔付保险金1373.83万元。
有机构预测此次地震将造成四五百亿元的损失,与此相比,1.4亿元的理赔额度还不足1%。如何加强对地震灾民的保障和救助力度?保险是否能在其中发挥一定作用?
2008年汶川地震5年后,巨灾保险制度近日再一次被业内重提。昨日,中国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王和撰文呼吁“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刻不容缓”,但有关学者表示,巨灾保险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如何有待进一步讨论。
保险公司:
芦山地震已赔付1373万
昨日,保监会通报称,截至4月23日15时,四川省共有48家保险公司接到报案1396件。经初步核查,其中有效报案895件,死亡人数47人,伤残人数121人。预计赔付金额约为1.43亿元。目前理赔工作正在进行,已赔付保险金1373.83万元,其中财产险预计赔付金额13899.90万元,已赔付保险金1273.73万元。
虽然官方尚未公布芦山地震的经济损失统计,但多家咨询机构近日发布了预估数据。安邦咨询首席研究员陈功估计,芦山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致为422.6亿元。招商证券(600999)分析称,地震造成震中地区(芦山县、宝兴和天全县)直接经济损失573.5亿元。
对比上述两组数据发现,1.4亿元的理赔额度还不足直接经济损失的1%。
这样的悬殊对比在汶川地震时也曾发生过。2008年汶川大地震造成死亡和失踪人数超过8万人,直接经济损失8451亿元。而据保监会统计,保险行业合计赔付16.6亿元,赔案涉及遇难人员1.29万人、伤残743人、受伤医治3343人。
险企高管:
巨灾保险刻不容缓
汶川地震之后,保险业内曾掀起一轮讨论巨灾保险制度的热潮。随后的2009年全国“两会”上,巨灾保险曾是保险业代表委员热议话题之一。中国人寿(601628)原总裁杨超等保险高管曾呼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昨日,中国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王和发表文章称:“‘4·20芦山强地震’再次警示我们:地震保险制度建设刻不容缓!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真的没有大多数人想象的那么难。”
王和认为,2008年以来,汶川大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大面积旱灾和冰冻雨雪灾害等都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目前,我国巨灾风险管理带有“举国体制”特征,即以政府为主体、以财政为支撑的巨灾风险管理体制。在历次巨灾损失中,商业保险的补偿比例均不足2%。
王和提到,纵观全球,很多国家均在一次大地震或大洪水之后,在两年的时间内就建立起了国家级的巨灾保险制度。汶川大地震后,虽然国家高度重视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均开展了课题研究,但时至今日,五年的时间过去了,我国地震保险制度建设仍处在研究规划阶段。因此,再次呼吁加快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学者:
巨灾保险可行性待探讨
所谓巨灾保险,指的是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制度,分散风险。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保险系教授庹国柱昨日对记者说,这类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很低,但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巨大,对于一般的商业性保险公司来说,赔付压力非常大。
2012年11月,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曾表示,要推动保险业在关系全局的“五大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五大体系”之一就是“要在完善防灾减灾体系中发挥优势,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利用保险机制预防和分散灾害风险并提供灾后损失补偿”。
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项俊波在列席全国人大天津代表团分组讨论时也曾透露,农业保险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行,保监会下一步要重点研究巨灾险的问题。
不过,庹国柱表示:“据我了解,2010年保监会就做了巨灾保险项目方案,方案也上报给国务院相关部门了,但之后就无下文了。巨灾保险没有推出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比如保费谁出?巨灾保险出来后,有没有人愿意买这个保险产品?等等。巨灾保险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如何,需要进一步探讨。”
国内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寿险负责人也对巨灾保险的推出不太乐观。他分析说,从保险产品角度看,保费高,老百姓投保热情就不高,保费低,保险公司就难盈利。“近两年发生巨大地质灾害的主要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老百姓投保率不高,专门推出一款巨灾产品有没有必要?另外,A地居民投保了,B地发生灾难能否跨区调用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