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回复浑水式做空是否合法 未给明确答复
3月6日,中能兴业向证监会发函询问了“调查、卖空、发报告”的做空方式是否合法的问题。有不少意见认为浑水式的做空并不符合中国当前规则,有接近监管层的人士也认为监管层并不认同这种做法。
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浑水式的做空在中国是否合法?昨日证监会回复这一问题的提出者中能兴业投资咨询公司,证监会未给出是与否的明确答复,但列举了两条现行法规予以回复。
“分析与调查、融券卖出、再发布报告”的获利方式,在海外市场中极为常见。此前浑水等做空中国概念股的公司正是采用这种方式获利,这一方式被认为是市场自我净化的机制之一。
在中国资本市场上,融资融券推出后实际上使得A股具备了同样做空获利的基础。
3月6日,中能兴业向证监会发函询问了“调查、卖空、发报告”的做空方式是否合法的问题。
中能兴业是早先发起调查上市公司康美药业的机构。由于中能兴业与证券市场周刊(微博)的报道称康美药业存在虚构土地等多种问题,使得这一公司股价在短时间内快速下跌。不少市场人士质疑中能兴业在这一事件中做空获利。中能兴业在今年年初否认自己在康美药业报道中获利。
证监会昨日给出的回复并未直接说明这种操作是否合法。回复仅列举了两个现有法规。首先是“以研究报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建议,并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这需要向证监会取得业务资格。
另一方面,《证券法》约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以编造、传播或者散布虚假不实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影响证券价格波动并获取经济利益,涉嫌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此前,有不少意见认为浑水式的做空并不符合中国当前规则,有接近监管层的人士也认为监管层并不认同这种做法。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