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减少审批外资企业初尝便利
去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简政放权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了投资贸易便利化。
去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简政放权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了投资贸易便利化。记者从外汇局天津市分局了解到,《通知》实施数月来,天津市外资企业和银行已初尝新政策带来的便利。
银行自办资本金账户开户近百笔,企业“试水”异地开户。记者了解到,《通知》取消外汇局对直接投资相关账户开立、入账核准,由银行根据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登记信息自行为客户办理开户手续;取消异地开立资本金账户限制、开户数量和单一账户流入限制。根据直投系统显示,自《通知》实施以来,天津市资本金账户开户有效银行备案信息96笔,从当前监测情况来看,尽管对开户数量取消限制,目前备案信息中仅有两家企业开立两个资本金户,未发现单一企业开立两个以上资本金账户的情况。
外汇局天津市分局直投系统显示,目前已有大摩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等3家天津外资企业初试异地开户,进一步调查显示,目前上述3家企业的客户集中地或主要办事机构均不在天津市。在《通知》实施之前,企业只能采取将结汇材料收集回津、办理结汇后再异地汇款至资金使用地区的做法。而《通知》实施后,企业通过异地开户市企业跨地区办理资本金结汇手续的时间和成本明显缩减。
境内资金原币划转业务效率显著提升。《通知》取消了直接投资项下境内外汇资金因投资、交易、运作等资本项目交易目的所发生的境内外汇划转核准,由银行按相关审核材料办理划转手续。直投系统显示,自2012年12月17日《通知》实施以来,所属地在天津的外商投资企业共办理有效原币划转划出29笔,金额总计1.45亿美元;有效原币划转划出30笔,金额总计1.31亿美元。业务办理速度和便利程度均大幅提高。
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在监测情况中也发现,一些银行工作人员对外汇管理减少行政审批的改革还需进一步适应,在实际操作中业务办理时间较长,影响了外资企业简化手续、便利操作的效果。另外,银行对直投系统新增备案模块操作不熟练,存在个别业务备案不及时、不准确情况。下一步,商业银行业务办理和系统备案操作还需进一步增强。外汇局天津市分局也将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对银行的培训,推进《通知》的有效实施。同时,督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从控制银行操作风险的角度确保简政放权后外汇管理依旧有效。外汇局天津市分局也建议,随着各类直接投资项下业务异地办理情况的增多,跨地区的监管监测需要各分局之间进一步加强交流,明确分工协作,在不留管理死角的同时提高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