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中国式影子银行风险宜疏不宜堵
近来,中国式影子银行的风险不仅在业界广为探讨,监管层也频频出台相关政策防范风险。实际上,中国式影子银行与国际上的影子银行相比有着较大不同,同时,无论是监管层还是研究人士对其界定存在较大争议。
近来,中国式影子银行的风险不仅在业界广为探讨,监管层也频频出台相关政策防范风险。不久前,银监会发布的“8号文”(《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规范,就被市场视为加强对影子银行监管的重要举措。
昨日,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中心课题组发布的《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发展状况研究(中期报告)》(下称《报告》)预计,按照影子银行最窄口径,即银行理财业务和信托公司,2012年底,基于官方数据,中国影子银行体系规模达到14.6万亿元,基于市场数据,或达到20.5万亿元。
“2010年是一个分水岭,三年时间增长非常快速。”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投资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张明表示,中国式影子银行增长如此之快主要来自融资方、投资方以及投融资中介的三方面旺盛需求。
中国社科院统计数据显示,按照官方数据,2010年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为5.54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3%,2012年规模则上升到14.6万亿元,占比为29%。
实际上,中国式影子银行与国际上的影子银行相比有着较大不同,同时,无论是监管层还是研究人士对其界定存在较大争议。
“中国式影子银行的产生与成长具有合理性。”《报告》认为,中国式影子银行的产生实质上是中国商业银行在金融抑制环境下自发实施的一种金融创新行为,有助于提高金融体系的储蓄投资转化能力与资源配置效率。同时,也能够为各类型企业提供必要的流动性缓冲,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宏观调控对企业层面的负面冲击。
张明分析称,中国式影子银行的潜在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期限错配造成的流动性风险,二是信用违约风险,三是会对央行货币政策构成挑战,四是投资者对影子银行风险认识不足,金融机构面临刚性兑付风险。
银监会“8号文”要求银行理财产品实行单独建账,一一对应,也是为了防范理财产品“资金池”模式期限错配等风险。
“对中国式影子银行发展形成的风险宜疏不宜堵,不能因为存在风险就限制甚至扼杀影子银行的发展。”《报告》对影子银行风险开出良方,除了加强对长期以来游离于常规监管体系之外的影子银行监管,监管层应该厘清影子银行体系参与方的权责关系。同时,加强金融改革降低影子银行体系存在的激励,也是防范风险的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