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30吨不合格乳制品被拒国门之外
近日,在广西龙邦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查获一批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发酵乳制品),并退运出境。据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出台《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自5月1日起,进出口初乳、生乳和乳制品将按该新规施行检验检疫。
近日,在广西龙邦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查获一批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发酵乳制品),并退运出境。
据介绍,这批乳制品共有3500件,总重量达30吨,无中文标签,且货主无法提供境外官方注册证、卫生证书和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4月19日,这批乳制品由边民通过三轮车经边贸互市通道入境,然后“化零为整”欲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经检验检疫人员查验,该批食品属于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发酵乳制品),决定对这批乳制品做退运处理。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出台《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自5月1日起,进出口初乳、生乳和乳制品将按该新规施行检验检疫。进出口乳品的生产企业、进出口商或代理商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取消进出口资质、吊销备案资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外贸企业在签订进口乳品贸易合同时,须明确要求外商提供境外生产企业获得中国进口食品注册的证明等相关文件、材料,以免延误通关时间,甚至被禁止进口。(记者王春楠 通讯员包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