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窗开启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只待揭幕
编者按:“深入推进发行制度改革”再度列入2009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重点工作。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明确,要“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新股发行制度,强化各主体责任,完善价格形成和股票承销机制”。与此同时,市场关于发行制度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为此,本报从今天起推出“发行制度改革大家谈”系列报道,敬请读者关注。
在今年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将“深入推进发行制度改革”列入了2009年重点工作,并强调要“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新股发行制度,强化各主体责任,完善价格形成和股票承销机制”。
尚主席的表态让各界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再起航寄予厚望。事实上,在全国上下共同保增长的形势下,各界期待已经“长大成人”的证券市场能够为保增长做更大更多的贡献,自然包括恢复已经中断了近5个月的融资功能。
然而,恢复融资功能前首先要解决的是新股发行制度中固有的弊端,比如新股的高溢价发行,即一、二级市场差价悬殊的问题,以及如何改革新股发行制度使其向中小投资者倾斜。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从制度上进行规范。
而从目前的形势和已经具备的条件看,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时间窗口已经开启,帷幕随时可被拉开。
最佳时机到来
新股发行长期存在着一系列弊端:大比例非公开发售(网下配售),使发行过程向机构投资者过于倾斜,与公开发售的价差更加剧了不公并造成寻租现象的发生;行政干预定价机制,询价环节流于形式,而首日大涨是价格扭曲最普遍的体现。
困扰市场多年的新股发行体制,在2007年11月中石油上市后,达到被质疑的高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
“更加重视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以改革保增长、促发展”。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今年初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