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国民银行签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2009-02-09 16:19703
新华网北京2月8日电(记者王宇、姚均芳)中国人民银行和马来西亚国民银行8日宣布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该协议互换规模为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央行表示,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的目的是旨在通过推动双边贸易及投资来促进两国经济增长。
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与韩国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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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8日电(记者王宇、姚均芳)中国人民银行和马来西亚国民银行8日宣布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该协议互换规模为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央行表示,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的目的是旨在通过推动双边贸易及投资来促进两国经济增长。
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与韩国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