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称尽快研究推出补偿方案
昨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披露,鉴于南方基金公司相关人员玩忽职守,给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持有人造成较大损失,证监会决定对南方基金公司责令整改3个月,责成其运用自有资金约4799万元对持有人进行赔偿。
证券时报记者 刘璐 方丽
昨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披露,鉴于南方基金公司相关人员玩忽职守,给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持有人造成较大损失,证监会决定对南方基金公司责令整改3个月,责成其运用自有资金约4799万元对持有人进行赔偿。
近日,媒体报道和投资者投诉,反映南方开元沪深300ETF在集中申购期超过沪深300指数自然权重,大比例接受永泰能源股票换购,致使建仓期基金资产遭受严重损失。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经深圳证监局现场核查,南方基金公司在南方沪深300ETF投资过程中未能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内部控制方面存在制度建设薄弱,缺乏ETF募集期股票换购的相关制度规定;合规及风控管理制度未能覆盖ETF基金投资环节;关于永泰能源投资的相关决策过程未能留痕等问题。
鉴于此举给南方沪深300ETF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了较大损失,并对行业形象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证监会决定对南方基金公司采取责令整改3个月等监管措施,在整改期间证监会暂停受理和审核其所有新产品和新业务申请。对基金经理潘海宁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年内不得担任基金经理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监管措施,对ETF投资总监刘治平采取出示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责成南方基金公司运用自有资金47995737.85元对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赔偿。
对于该事件,南方基金新闻发言人称,公司本着对持有人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近期正在抓紧研究相关补偿方案,用以弥补4月10日登记在册的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南方开元300ETF集中申购期接受“永泰能源”换购后的损失金额,后续将在南方基金官网公布相关方案。
该发言人称,公司已对此事件进行了深刻反思,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ETF股票换购的制度流程,加强风险控制与内控管理。
此外,公司新闻发言人还阐述了关于永泰能源股票换购事件始末。3月初,一家持有沪深300成分股永泰能源大量股份的机构投资者提出以永泰能源股份换购南方开元300ETF。3月11日,公司对于已停牌的永泰能源,按照不超过近期该股票日均成交量的50%接受了该机构投资者持有的部分永泰能源股票的换购申请,并根据南方开元300ETF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规定,按照永泰能源最近交易日的全天成交均价12.6元进行了换购。
公司新闻发言人称,由于南方开元300ETF基金4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将进入指数跟踪期,因此在4月8日~10日,公司对永泰能源超过沪深300指数自然权重部分进行了减持,4月11日至今,南方开元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已跟随沪深300指数同步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