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债券大佬落马 债市灰色利益链彻查风暴掀起(图)

张哲 |2013-04-19 21:27880

编者按:种种迹象表明,高层彻查银行间市场违规交易的风暴才刚刚开始。”  与此同时,银行间债券交易模式的隐蔽性,也增加了基金公司内部控制基金经理个人从事丙类账户违规交易的难度。

官兵/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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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种种迹象表明,高层彻查银行间市场违规交易的风暴才刚刚开始。就资金量、人脉和市场资源而言,基金最多是外围,银行尤其是大行交易员或是真正的核心圈。随着信用社、基金及部分券商频频出事,利益链条或正在由栖身丙类户向乙类户蔓延和变异。这意味着,丙类户的生存空间已所剩不多。

  证券时报记者 张哲

  种种迹象表明,高层彻查银行间市场违规交易的风暴才刚刚开始。除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杨辉、万家基金经理邹昱以外,昨日山东某银行金融部一元老级人物也受到公安调查。随着涉案人员范围扩大,由商业银行、券商、基金等构成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灰色生态链也逐渐浮现。

  固定收益大佬相继落马

  据知情人士透露,17日下午,山东某银行金融部徐姓人士被公安调查。据了解,跟之前落马的杨辉、邹昱一样,徐某也是债券市场能够呼风唤雨、人脉资源甚广的大佬级别人物。“徐某是该银行固定收益元老级别的人物。”

  同时,根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上海公安前日也对某银行上海交易中心和某券商固定收益部进行了调查。“此次案件主要涉及银行间债券的违规代持问题,属于一级半市场层面,目前上海证监局已经令辖区内券商上报各家券商债券代持情况。”业内知情人士说。此外,市场传言,上海一家中小基金公司债券基金经理被要求协助调查,而某券商固定收益部负责人此前因受贿被拘留,疑与债券代持有关。

  虽然基金公司也被卷入调查漩涡,但证券时报记者从多家基金公司了解的情况显示,基金公司没有收到相关部门要求上报债券代持的通知。不过,谈及此事,很多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人士均持讳莫如深的态度。一位明星债券基金经理接受采访时也表示,等公开信息出来再说。“18日是银行间交易员大会,其实债券圈子里面对此次事件议论纷纷,但敏感时期大家都不愿意公开说明情况。”一位基金固定收益人士私下表示。

  固定收益黑幕

  堪比股票“老鼠仓”

  事件爆发出来后,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各方的灰色利益链也随之曝光。令大家吃惊的是,跟股票的老鼠仓相比,固定收益投资违规黑幕更胜一筹,甚至连一些股票基金经理都叹为观止。“债券这块水挺深,因为能够操纵的资金量非常巨大,且又是无本生意。”某基金经理表示,“仅是做代持、养券,就能够从中提取丰厚的返点。不像股票老鼠仓还得用资金去抬轿子。”

  事实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均是大宗交易,单笔交易涉及的资金量一般最少1000万元,有的甚至高达数十亿元。所以尽管从债券交易价格上面来看,都在正常的交易波动范围区间,但只需几十个点的利差,代持人就能够从中赚取丰厚回报。

  所谓代持养券,是指投资机构以现券方式卖出债券后,跟交易对手私下签订协议,在将来某一时点以接近当初成本价重新买回该笔债券。以买回债券的期限进行划分,期限较短的称为代持,不断滚动操作、期限长达数月甚至数年的称为养券。

  “做这块业务的人,很多都有这种情况,在业内也是潜规则。甚至有些地方城投债也存在猫腻。例如,有些城投债价格定得很离谱,但就是有人愿意发,而且一般资质的账户都拿不到,需要到特殊指定的丙类账户处才能拿到。”一位资深债券人士表示,“不过,这些丙类账户往往只是在帮另外一些利益群体代持,从中提取酬劳。这已不是正常意义上的投资范围,涉及更高层次、更严重的经济犯罪和贿赂。”

  基金公司内控需加强

  有债券投资人士提出,基金参与债券代持,跟基金本身投资债券的弱势地位有关。根据《基金法》规定,基金参与银行间市场的资产比例不能超过基金本身管理规模的40%。一些基金经理为了博取更高的收益率,往往有代持养券的冲动。通过多轮代持不断放大杠杆,例如买入债券、找人代持后获得资金,继续买入债券找人代持,杠杆比例不断扩大,基金超额收益更高。

  对此,富国固定收益部总经理饶刚表示,基金对银行间债券交易有杠杆比例限制,但交易所市场没有限制,在融资成本相当,或者交易所成本高一点的情况下都会首选交易所系统,因为更加透明、便利,风险可控。饶刚认为,基金风险除了杠杆,还有久期配置,不能单纯说杠杆越大风险越大,有时杠杆越高反而风险不大。

  无论什么原因,对基金公司而言,加强对固定收益投资团队的内部控制迫在眉睫。对于基金经理违规代持养券,基金公司能否做到严密的内部监控,有基金公司表示,单纯从交易价格等来看,很难事前监控。“债券交易价格的波动区间非常小,很难从价格上判断债券基金经理做某笔交易是代持、养券,且每一笔单子均涉及不同的交易对手方。”

  与此同时,银行间债券交易模式的隐蔽性,也增加了基金公司内部控制基金经理个人从事丙类账户违规交易的难度。“现在市场上丙类账户有相当一部分比例的交易是通过代持等模式来进行的。交易过程和结果在常规的债券交易系统上没有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从事银行间债券交易的同行来说,彼此对对手方的合作并非完全不知情。“有些丙类账户往往是几个熟知的债券大佬共同出资设立,通过该账户盈利所得一起平分。”知情人士说。基金公司只能从内部做出事前的风险提示和警告。

  作者: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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