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有待金融支持
我国一些地方的农产品供应链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其农产品供应链在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与物流整合优化上存在不足。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得到金融系统有针对性的支持。
农产品供应链的商流问题,表现在一些地方农产品交易市场的数量和质量落后于实际需要,而且对农产品交易市场缺乏科学的整体规划;资金流问题表现在结算手段单一落后、资金风险难以分散、融资渠道狭窄三个方面;信息流问题表现在一些地方包括农产品价格信息、物流服务产品价格信息等的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相对滞后,农产品供应链上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物流问题表现在一些农村地区无论是生产、加工还是流通环节,都存在规模较小、管理水平较低、技术条件较差等问题。
我国农产品供应链水平较低与相关的金融支持不足密切相关。金融的扶持有针对性,才能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才能有助于解决“四流”问题,才能不断完善农产品供应链。
对农产品供应链商流提供金融支持,应采取政府财政投入与龙头企业市场行为相结合的金融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投入资金建设相应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基本的交易基础设施以及相应的交易信息系统,并构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以及配置相应的资金引导农产品供应链龙头企业。
为农产品供应链资金流提供金融支持时,在资金结算方面,应当改进和完善相应的结算支付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供应链资金运作的电子化水平,从而提高供应链条的交易效率;在资金风险分散方面,应当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适时推出以各种农产品为基础的金融衍生工具;在融资方面,金融机构应该为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企业“量身定做”各项金融创新业务。
对农产品供应链信息流提供金融支持,国家财政应该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产品价格信息、物流服务产品价格信息等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建立一批全国性和区域性数据库,开发应用相关的信息处理和服务软件,在搞好常规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加强对主要农产品的月度、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形成定期信息分析预测和农产品的监测预警体系。
对农产品供应链上物流的金融支持模式要根据支持的对象进行相应的设计:对农村的道路交通等基础物流设施的建设,应该采用政府财政支持模式,由政府根据地区相应的物流规模及发展趋势进行相应的投入;在物流环节与农产品加工生产的专业化方面,应该由政府引导构建物流外包市场,并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需要提供信贷,扶持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在农产品物流设备的开发设计上,主要应将资金注入到急需的物流技术研发项目中去。
据一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在采摘、运输、加工处理等环节中损失率高达25%至30%。这一问题的出现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但基本原因还在于农产品供应链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一些地方的农产品供应链在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与物流整合优化上存在不足。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得到金融系统有针对性的支持。2008年12月31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拉动农村消费;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流通业发展,等等。这表明,现阶段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完善,有待金融有的放矢的支持。
农产品供应链落后现状
农产品流通是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统一。商流包括以交易为基础的农产品收购、批发、分销、零售等环节;资金流包括农产品供应链上资金的流转、结算、投融资、保险、担保等环节;信息流包括农产品供应链上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传输发布、应用等环节;物流是农产品的流转过程,包括储存、加工、分拣、运输、配送等环节。系统而言,我国一些地方的农产品供应链就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商流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农产品供应链的商流不通畅,农产品交易市场的数量和质量落后于实际需要,而且对农产品交易市场缺乏科学的整体规划,“有场无市”和“有市无场”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尤其是一些地方农产品交易市场水平落后,电子化交易手段没有得到使用,造成交易所受约束较多,效率低下,交易成本较高,农产品市场需求与市场供给难以匹配。
其二,资金流问题,主要表现在结算手段单一落后、资金风险难以分散、融资渠道狭窄三个方面。在资金结算方面,一些地方的农产品交易结算措施落后,仍然采取现金结算,电子化的结算手段基本没有被采用;在风险分散方面,一些地方分散风险的措施比较缺乏,保险业务涉及面较为狭窄,尤其是农产品期货市场品种较少、功能落后、覆盖面较小;在融资渠道方面,企业面临贷款难的问题,尤其是针对供应链上中小企业与农户的金融创新产品开发不足。以物流与金融的交叉创新业务——物流金融业务为例,这一业务在沿海工业发达地区开展得十分普遍,有效缓解了钢铁、能源、有色金属等供应链上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在内地农业大省,针对农产品供应链的物流金融创新业务还没有得到有效拓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地农产品供应链的运行效率。
其三,信息流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包括农产品价格信息、物流服务产品价格信息等的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相对滞后,农产品供应链上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造成了农产品供应链信息流不通畅,供应链上游不知下游需求状况,下游也不知上游供应水平,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与市场需求脱钩,市场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状况知之不多,农产品供应链上存在不少无效的物流。信息化是现代物流乃至现代化农村的重要环节,我国要在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没有信息化的支持将难以想象。然而,据一项对全国10多个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调查统计结果显示,不少批发市场尚未建立及时向社会发布供求信息和价格信息的平台,经营户对于市场信息的获得,最多的是通过交易现场获取,其次是依靠同行的传播,而依靠当地市场发布、政府部门发布、媒体及网络传播所占的比例较小。信息流问题制约了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水平,这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其四,物流问题。目前我国一些农村地区无论是生产、加工还是流通环节,都存在规模较小、管理水平较低、技术条件较差等问题,这些都制约了农产品供应链物流的供给水平。具体而言,农产品物流设备较为落后,并且较少根据农产品特点进行设计;物流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较低,第三方物流企业普遍较小,服务手段落后,物流外包市场没有形成规模,农产品物流效率不高;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装卸搬运、信息处理、运输、销售、消费这个链条中,农产品运输环节是不容忽视的瓶颈,制约了农产品物流的实时流动,而且各个环节的衔接水平也不高,很有可能导致农产品供应链的延迟和断裂。冷链,指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使易腐货物从采收加工、包装、贮藏、运输及销售的整个过程中都不间断地处于一定的适宜条件下,最大程度地保持从庄稼地到餐桌的最佳质量,包括全面的冷藏解决方案和应用系统,它最能反映农产品的流通水平。
虽然我国农产品流通量很大,但与美、日、德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冷链物流体系处于落后位置。这造成我国目前80%至90%以上的生鲜食品是采取常温保存、流通和初加工手段,冷链发展的滞后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供应链的水平提升。据统计,常温流通中果蔬约损失20%至30%、粮油15%、蛋15%、肉3%,加上食品的等级间隔、运输及加工损耗,每年造成经济损失约上千亿元。
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需要金融支持
造成农产品供应链系统落后于其他产品尤其是工业品供应链系统的直接原因在于一个字——“钱”,也就是说,我国农产品供应链水平较低与相关的金融支持不足密切相关。党和国家现在越来越重视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鲜明地指出,要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金融的扶持有针对性,才能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才能有助于解决“四流”问题,才能不断完善农产品供应链。
对农产品供应链商流提供金融支持。对农产品供应链商流提供金融支持,应采取政府财政投入与龙头企业市场行为相结合的金融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投入资金建设相应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基本的交易基础设施以及相应的交易信息系统,并构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以及配置相应的资金引导农产品供应链龙头企业。在这方面,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如在英国的城市蔬菜水果批发交易市场中,约80%都是由政府全额出资或与民间共同投资兴建的;日本和韩国的大城市中央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多数也是由政府投资为主兴建;加拿大政府通过注入启动资金的扶持,建成了拥有5000个客户、交易额高达每年9.6亿加元、纯利润达到100多万加元的北美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效地促进了农产品供应链的商流运作。
我国上海农业部门通过调研也发现,随着上海集聚全国农产品功能的增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升级,在上海为全国农产品搭建集约式交易平台,使各地特色农产品长年展示直销的条件逐渐成熟。2007年10月,上海采用国资控股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运作模式,总投入20多亿元,在青浦区华新镇打造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该交易中心建成后,将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结算、展览展示、质量检测、安全追溯、远程交互、供需发布等各种综合信息服务,并通过农产品流通的集约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建立生产基地与市场间的对接桥梁。这一交互性现代化农产品交易平台,将利用上海的市场规模优势和国际采购商集聚优势,带动长三角乃至全国农产品流通体制的转型。
对农产品供应链资金流提供金融支持。在农产品供应链的资金结算方面,应当改进和完善相应的结算支付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供应链资金运作的电子化水平,使农产品供应链运行涉及的农户、商业企业与物流企业等可通过各银行网点、互联网、信用卡、电话以及短信等进行支付与结算,从而提高供应链条的交易效率。在农产品供应链的资金风险分散方面,应当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适时推出以各种农产品为基础的金融衍生工具,充分发挥其规避农产品价格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和套值保值的作用,并要针对农产品供应链的特点设计相应的保险产品,使企业能够有效规避市场的大幅波动、季节性特征的影响以及其他干扰因素的影响。
在农产品供应链的融资方面,金融机构应该为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企业“量身定做”各项金融创新业务,其中最关键的是与物流企业合作开发针对农产品的物流金融创新业务,例如订单农业、农产品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供应链全程融资等,这样可以充分地利用农产品供应链上的贸易关系和相应担保品给供应链上的薄弱环节即农户与中小企业注入急需的流动性资金,同时能够有效降低贷款人的风险。在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创新中,要充分尊重我国的国情,基于农产品的交易市场进行业务拓展,而且可以充分发挥邮政储蓄银行的政策优势与网点优势,来进行相应的物流金融创新。在上述这些方面,国外发达国家针对农产品流通构建的先进农产品期货市场、保险市场以及金融结算和投融资体系都可以提供相关的经验。而我国一些省份开展比较顺利的订单农业融资,以及一些银行围绕粮食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以供应链上的农产品、应收账款等为担保品而广泛开展的“粮食供应链金融”等创新业务都值得大力推广和学习。
对农产品供应链信息流提供金融支持。国家财政应该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产品价格信息、物流服务产品价格信息等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建立一批全国性和区域性数据库,开发应用相关的信息处理和服务软件,在搞好常规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加强对主要农产品的月度、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形成定期信息分析预测和农产品的监测预警体系。而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企业,金融机构应该根据企业实际的需求情况,帮助企业建立相应的企业信息平台。在这一信息平台基础上,企业应该根据市场的需求投资开发现代化的物流技术,从而保证信息在供应链上的畅通和对商流、资金流与物流的支撑。
根据我国一些地区和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跨行业的公共信息系统建设一般以政府组织实施、企业化运作、国家和地方提供财政支持的方式较为有效。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每年都会投入一定规模的资金构建农产品的公共信息平台,完善农产品市场行情信息网和供求信息网,完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提高农产品市场设施水平,强化服务功能并消除农产品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对农产品供应链物流提供金融支持。对农产品供应链上物流的金融支持模式要根据支持的对象进行相应的设计。对农村的道路交通等基础物流设施的建设,应该采用政府财政支持模式,由政府根据地区相应的物流规模及发展趋势进行相应的投入;在物流环节与农产品加工生产的专业化方面,应该由政府引导构建物流外包市场,并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需要提供信贷,扶持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在农产品物流设备的开发设计上,主要应将资金注入到急需的物流技术研发项目中去,例如相应冷链的开发;此外,还要根据我国农产品生产分散、规模不大的状况,循序渐进地把握相应物流的发展设计,把握先进性与本土化的平衡。
在这方面,一些先进国家的经验值得借鉴。例如,加拿大政府通过对国家铁路公司补贴、改制和相关政策扶持,使国家铁路公司扭亏为盈,成为目前北美地区效益最好的铁路冷链物流运输企业。日本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很重视物流产业的规划与建设,199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综合物流施政大纲》,对主要的物流基础设施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韩国政府为减少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损耗,根据相应的农产品包装法,由政府出资80%、农户出资20%对出售前的农产品进行包装、低温储存与运输,推进冷链物流;建立专项基金,资助专业性的农产品物流公司,并对开发新型物流技术和购买先进设备的企业提供政府补贴或者削减所得税。
而我国浙江省的经验也值得学习。浙江省依托日渐完善的农村基础设施,投入资金大力培育面向农村的物流市场,基于小件快运、特色配送、货运专线等适合农产品的物流模式,引导建立农产品的配送、储存、包装体系,建立了能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促进农产品优质化的物流体系和适应农产品的物流运输网络,有效提高了该省农产品供应链的物流效率。
对农产品供应链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金融支持需要综合考虑。同时,全球金融危机也警示我们,在针对农产品供应链进行金融支持时,也必须加大相应的监管,以避免发生系统无法承受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