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SWOT分析法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与突围
征信业通过为市场需求方提供交易信息平台,市场经济越发达的国家,其征信产品和服务亦越完善,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尤其高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其成长性较好,通过征信信息平台能抵消信息不对称局面,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释放更多的融资需求。
由于我国过征信行业起步较晚,商业信用缺失造成融资行呆账、坏账严重,对整个金融行业运转产生信用危机,呼吁商业信用构建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在商业信用的社会背景下,中小企业有其自身的需求与回应,笔者在此设想通过战略管理和竞争的重要分析工具——SWOT分析方法回应《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即根据中小企业自身的内在条件和外部环境进行分析,找出中小企业的优势、劣势、机会与威胁及满足其融资需求。其中,S代表 strength(优势),W代表weakness(弱势),O代表opportunity(机会),T代表threat(威胁)。
基于S(优势)的视角分析。中小企业融资最大困难在于信息不对称,如何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这不仅仅是微观个体层面的融资问题,更是应值得政府宏观层面思考的经济问题。针对信息不对称情形,若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克尔洛在其“柠檬论文”中的提出经济主体有强烈的激励去抵消信息问题对市场效率的不利影响,并认为许多市场机构可以被看成是为了解决不对称信息问题而出现的。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具有资金流动性较快、资产变现能力较强,不易形成坏账。尤其高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其成长性较好,通过征信信息平台能抵消信息不对称局面,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释放更多的融资需求。
基于W(弱势)的视角分析。中小企业由于财务规范性较差,抗风险能力弱,融资行对中小企业信贷审核较为严格,加之受实体经济不景气等因素,中小企业突围的寒冬特别漫长。针对当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应在防范风险同时弥补中小企业的弱势,以使中小企业融资中的这块短板得以克服。
基于O(机会)的视角分析。《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征信机构可以通过信息主体、企业交易主体、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已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判决、裁定等渠道,采集企业信息。通过立法规范征信行业,鼓励企业征信信息公开透明,为企业征信业务的发展提供较为宽松的制度环境,必将提升相关征信产品和服务,提高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信用额度。当前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是从事高科技中小型企业,其成长性较高,且上市的门槛进入低,通过征信信息平台运作,有助于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财税、采购、技术创新、融资扶持等方面向中小企业倾斜,这有利于中小企业找到合适融资渠道,进而形成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
基于T(威胁)的视角分析。《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征信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并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障信息安全。但信息提供者所提供的中小企业信息这一法律客体之上可能承载着不同性质的利益(征信管理条例规定不能采集的除外),即便同一类型的主体对于征信信息也有着不同的偏好及利益诉求,造成法律上的权利冲突。征信条例有对个人污点信息五年的删除规定,但对涉及企业污点信息未设立不良信息的销除机制,会给中小企业融资长期贴上不利标签。
笔者以为,中小企业应乘《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之机,借助自身优势,克服弱点,形成中小企业融资形成逼倒机制;同时构建信息使用者、信息提供者与征信机构间良性互动机制,以畅通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流通环节,减少交易风险,释放中小企业能量。
(作者单位: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