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送转概念股依然受追捧
虽然红利税新政今年1月1日起实施,但投资者、券商基本没留意到其会对操作产生什么样的实质影响。而此前,自2005年6月起实施的政策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相当于10%。
持股不足1月,现金红利、股票红利皆需按20%的比例交税
新快报讯 虽然红利税新政今年1月1日起实施,但投资者、券商基本没留意到其会对操作产生什么样的实质影响。直到昨日有报道称,一股民炒高送转概念股,获得现金红利4000元,但被扣近1万元股息红利税,大家才意识到红利税的威力。不过,昨日,高送转概念股中鼎股份依然大涨5.48%,三泰电子继周四涨停后,昨日再涨4.84%。
据《楚天金报》报道,广州的一位投资者张先生投资的股票最近实施了送股分红,账户取得股息收入4000元,但隔天交易系统从他的证券账户中扣走近1万元的股息红利税。
带着疑惑,张先生找到了他开户的营业部,但业务人员和理财顾问却都无法解释清楚为什么扣了这么多的税款。
无奈之下,张先生只能自己研究政策。最终,张先生发现,送股也要抽税,该股进行了10股送8股,要按照该股票面额1元计算,支付20%的红利税,相当于每10股要缴税1.6元的税款;再加上现金分红1元的20%红利税,即需要缴纳0.2元。整体上计算,张先生要为每10股股票支付1.8元的红利税。
去年11月份,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实施差异化股息红利税的新政策。新政策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而此前,自2005年6月起实施的政策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相当于10%。
换句话说,新规定出台后,持股1个月至1年的,其税负水平与原来相同;持股时间超过1年的,其税负水平比原来有所下降;而不足1月的,其税负水平比原来有所上升。
而张先生正是因为持股时间未超过一个月,因此不得不补缴了20%的“重税”。“如果早知道,我肯定会考虑提早买入,或者在登记日之前就把股票卖了,避开20%的重税。”张先生称。
从今年1月1日开始,新的红利税政策就开始实行了。但很多投资者都没有注意,这很有可能导致投资者由于持股不到一个月,在获得分红的同时,被收取20%的红利税。
一家券商的投资顾问告诉记者,投资者要避免缴纳20%的红利税,目前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在公司股权登记日之前就卖掉股票,另外一种就是延长卖股时间,等到持股满一个月后再卖出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