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多渠道扶持 农民合作组织发展
农业“小生产”已难以满足大市场的需求,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之政策措施呼之欲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分散农户较之于企业、市场的话语权和竞争力日益弱化。
农业“小生产”已难以满足大市场的需求,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之政策措施呼之欲出。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下一步将强化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进一步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相融合。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分散农户较之于企业、市场的话语权和竞争力日益弱化。为此,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 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意见》。
上述负责人称,下一步,力争到“十二五”时期末,培养一批经营规模大、运作机制新、产业基础牢、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组织。为此,财政部将积极推动支农项目与农民合作组织对接。
他强调,要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组织的规模化水平,财政将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要实行中央指导、地方选项,因地制宜围绕地方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和优势特色产业状况,引导和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他还强调,财政部门要逐年增加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补助专项资金规模。资金安排要向种粮农民合作组织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