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期货公司方案获备案 期现结合业务将起航
近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服务子公司业务试点第一批备案结果出炉,永安期货、浙商期货、万达期货、广发期货、鲁证期货、大地期货、方正期货、宏源期货等八家期货公司获批,业务试点方案获得备案。
⊙记者 董铮铮 ○编辑 李剑锋
近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服务子公司业务试点第一批备案结果出炉,永安期货、浙商期货、万达期货、广发期货、鲁证期货、大地期货、方正期货、宏源期货等八家期货公司获批,业务试点方案获得备案。这意味着,这八家期货公司将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子公司的注册登记,期货公司“期现结合”业务将正式进入运行。
中国期货业协会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表示,根据相关规则规定,经审查,永安期货等八家公司提交的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的备案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予以备案。
根据《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第十二条第一款要求,期货公司完成子公司工商登记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相关事项,并在业务试点过程中按照《指引》要求及时履行有关报告或备案义务。
“这意味着我们开展业务的整体方案通过评估,有了"准生证",下一步公司框架可以搭建起来,组建成立子公司,业务可以做起来了”,大地期货总经理裘一平表示,大地期货申请的四项业务包括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定价服务和基差交易,都审批通过,较为顺利。
裘一平认为,期货公司设立风险管理服务子公司是期货市场上又一项创新业务,以往对期货公司自有资金的用途有严格的规定,这项创新业务开闸后将对期货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增值的意义。但是他也表示,成立风险管理服务子公司并不像设立一般的公司那么容易:“一是需要人才的储备;二是要有一定的盈利模式;三是有客户资源的积累;四是要解决资金渠道,这四点是有效开展子公司业务的前提。”
根据《指引》规定,期货公司要与子公司建立业务隔离制度,以及严格禁止期货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和担保等手段,有效隔离期货公司与子公司的风险。“期货公司不能为子公司提供资金融资或担保,因此子公司要自找门路寻找融资渠道,找到盈利模式才是这项业务的重点所在,这都需要长时间的积累”,裘一平称,“幸好我们准备比较早,在这方面比较有意识。目前人才储备和客户资源积累都有了,下一步各项工作将按流程完成,之后就可以立马进入运行状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