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鼓励项目扶持 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
近日,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 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2007年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范了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了合作社及其成员合法权益。
中国网3月21日讯 近日,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 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问:近年来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主要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近年来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不断加大专项投入。2007年以来,累计投入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补助资金31.5亿元,其中2012年安排8.5亿元,年均增长33.6%。二是鼓励项目扶持。2010年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同时,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小农水、农业综合开发等部分支农项目中明确提出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三是实行税收优惠。2008年下发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专门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完善制度配套。2007年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范了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了合作社及其成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