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热议“影子银行”问题 称系统性风险不会出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对此问题表示,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还比较小,而且与发达国家相比,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近日在谈到影子银行风险时表示,个别地区、个别项目上已经开始发生,已经有了偿还的风险,一定要加强规范和管理。
中国网3月17日讯(记者 孙朋浩) “什么是中国经济最大的风险?我认为最大的风险仍然是金融。”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说,金融风险来自于我国经济增长总是依赖投资的拉动。
谈到金融风险不得不说起“影子银行”,目前国内对于影子银行的定义、规模、风险性都存在较大争议,但从中国网财经中心采访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中发现,多位政协委员对于影子银行的看法基本一致,影子银行总体可控,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但仍需高度关注。
中国的“影子银行”规模到底有多大?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在接受中国网财经中心采访时表示,业界对影子银行的认识存在一定误区,通常可以将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的类似银行的金融活动认定为影子银行。
实际上,业内对于影子银行的认识主要有两类观点,一种是以“是否游离于监管”来界定,杨凯生上述言论正是属于这一类。这种观点认为,在中国目前较为严格的金融特许权管制下,绝大多数的金融活动都处于监管之下,不能定义为影子银行,而真正构成影子银行的是各类民间金融活动。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也表示,理财产品和信托不能算“影子银行”,因为都在监管范围内。
业内另一类观点认为,在传统信贷和金融市场融资之外的金融活动,都属于影子银行,包括银行表外业务,以及以信托公司为典型代表的非银金融机构(租赁公司、小贷公司等)和民间借贷等类别。这方面的代表则以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为首。
目前对于中国影子银行规模的统计数据就有多个版本,大的有30多万亿元,小的也有近20万亿元。多版本的统计数据现象本身就说明,这些统计是在没有一个对中国影子银行的定义、内涵、外延、特征等统一清楚认识的情况下给出的结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对此问题表示,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还比较小,而且与发达国家相比,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影子银行“应运而生”
“钱太多了,银行装不下”——这是出现影子银行的直接原因。从世界范围看,影子银行都源于流动性泛滥,但各国金融环境不同,又造成了影子银行形态的分化。
中国的情况还要再加上一条原因——“对钱的需求太大了,银行满足不了”。在金融管制、资金垄断下,影子银行资金多投向中小企业。大型国企能以低廉利率从银行获得大笔贷款,中小民企则往往只能通过影子银行获得资金,形成金融双轨制。
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则表示:“影子银行”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一个结果,“现在利率还是有一定的管制,市场资金的需求也是多样的,另外有些项目通过传统的银行信贷得不到资金,‘影子银行’应运而生。”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影子银行的出现是由于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和逃避监管而衍生出来的。2009年以来银行信贷急剧扩张,很多银行触及了75%的贷存比监管红线。为了能够继续放贷,商业银行间展开了存款竞争。由于人民币存款利率上限受到管制,银行开始发行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从而绕开利率管制来吸引资金。
简言之,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快速发展,从负债方而言,是商业银行在贷存比限制下开展存款竞争的结果;从资产方而言,是商业银行试图规避银监会等监管主体各类监管政策的结果。
影子银行的利弊之争
既然市场选择了影子银行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接受中国网财经中心采访时表示:“要客观的看待、分析“影子银行”在相当程度上对正规金融体系的不足,起到了较好的弥补作用。它对于实体经济发展,对于满足居民财富保值增值的需求,甚至对直接融资的发展,都起到了比较积极的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也力挺影子银行,他认为影子银行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创新,在当前金融结构市场化和社会融资多元化背景下,应避免简单搬用影子银行的概念,而更多地从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非传统银行业务健康发展角度来规范和引导这些金融创新。
影子银行对实体经济的发展确实起到一些积极作用,但其带来的风险确实不容小视。全国政协委员郭振家认为,影子银行具有期限错配、高杠杆性、操作风险大等特征,潜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非常大。
郭振家递交了一份呼吁加强“影子银行”业务监管建议的提案。他表示,“影子银行”削弱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力度;由于信息不公开,容易导致流动性风险,增加金融系统的整体脆弱性,冲击宏观调控及正常的金融秩序;扭曲了经济结构,导致产业空心化,从而危害实体经济。
“可以肯定的是,‘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已经从根本上突破了传统的银、证、保分界线,并再次模糊了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的界线,中国的‘影子银行’发展速度极快、规模庞大、亟待监管已成为业界共识。”郭振家说。
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近日在谈到影子银行风险时表示,个别地区、个别项目上已经开始发生,已经有了偿还的风险,一定要加强规范和管理。
影子银行整体风险依然可控
对于影子银行的风险,多位政协委员态度基本一致,影子银行总体可控,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但仍需高度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在跟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交流时表示,中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者说是影子银行,总量比较小,杠杆率相对低,大多数产品都是监管范围之内的,总体来讲,能够控制住风险,但也不能掉以轻心,要充分认识到理财产品的风险,防患于未然。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也表示,对金融新兴业务的发展,我们确实应该注意到其中可能蕴藏的风险。但从目前的局面看,风险是可控的。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对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说,“我认为中国的影子银行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因为我们比较主动地及早地看到这些问题,及时发现之后就会采取相应措施。”
马蔚华对影子银行有着自己的理解,“我们现在很多非银行金融机构,他们的业务也是由银行派生出来的,和银行比较相近的,有些也处于监管之下,但有些创新值得探索,现在主要是防止他们的风险。中国的影子银行风险现在是可以控制住的。”
影子银行监管须加强
对待影子银行风险,我们既要正视,不能因小患而酿成大祸,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也不宜过分夸大,防止过度渲染和过度监管扼杀金融创新活力,影响社会融资规模的“适当扩大”。有鉴于此,当前,一方面,有关方面应采取针对性措施,堵塞漏洞,防患未然;另一方面,通过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化解所谓“影子银行的风险堰塞湖”。
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接受中国网财经中心采访时表示,银监会今年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底线,尤其是关注影子银行的顺周期风险暴露问题,防范影子银行将风险传导到银行体系。
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也表示,银监会将继续完善监管制度框架,不断健全理财产品风险监测系统等基础设施,运用好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管处罚等手段,严格监管产品设计、销售和资金投向。同时,要推动加强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政策的协调性,以科学有效的监管支持和鼓励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郭振家建议,首先,应健全“影子银行”的法律规范机制,用立法的方式在规范其运作和管理,应注重控制其业务模式的风险行为,明确资本金要求、杠杆率限制、信息披露要求,规范资金来源,制定经营许可权,并建立“影子银行”领域的准入制度。
其次,建立“影子银行”预警监测机制和微观监管机制,来规范其安全营运。相关部门应联手建立动态审慎的风险预警和矛盾化解机制,中央银行应将影子银行纳入其统计监测范围,建立专门的“影子银行”业务监管部门,构筑起对“影子银行”系统风险的监管防火墙。
再次,规范“影子银行”信息披露机制,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强化信息披露、降低信息不对称是强化监管的重点,一方面应构建统一、及时、完整的信息收集、处理、共享平台,以统一各不同机构(监管部门、交易所和行业协会)的监管标准,另一方面,加快建立针对非标准化的场外交易信息披露与监控制度,降低商业银行、投资者、“影子银行”关联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帮助借贷双方进行对接,降低交易成本,限制高杠杆金融运作活动,预防交易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原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接受中国网财经中心采访时表示,其实影子银行自身的规模不太大,重要的是防止它的风险向银行系统蔓延。只要采取相应措施,我相信影子银行的风险是可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