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对规范银邮渠道销售新规的点评
唐圣波 |2013-03-16 22:591005
事件根据媒体报道2,保监会已向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对银邮渠道保险产品销售的产品保费、销售对象、产品种类等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事件根据媒体报道2,保监会已向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对银邮渠道保险产品销售的产品保费、销售对象、产品种类等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保费限制。《征求意见稿》要求银邮保险代理渠道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和承受能力,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同时,还限定了起售金额,原则上趸缴不低于5万元,期缴不低于1万元。
2.销售对象限制。《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向70岁以上老年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不得向60~70岁年龄段的老年人推荐期缴型产品。
3.产品种类限制。《征求意见稿》要求,在银邮保险代理渠道,向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销售保险产品的,原则上不能为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接型、变额型人身保险产品,而应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保险产品为主。
4.延长犹豫期:《征求意见稿》还将投保犹豫期由原来的不得短于10天扩大至不得短于20天。
点评1、此次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规范会最终落地么?
我们认为,尽管保监会意在将规范银邮渠道销售行为作为保护消费者免受“误导销售”的重要举措,该项新规定仍可能需要在具体实施细则做部分修改,以提高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2、该项新政的最终实施会对寿险公司基本面产生多大影响?
由于收益水平相较其他竞争性理财产品并不具备吸引力,主要寿险公司银保渠道销售的储蓄型保险产品今年以来仍延续了大幅下滑的局面。我们预计,此项规范银邮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新政,可能对银邮渠道业务进一步产生不利影响,但影响并不显著,主要原因:(1)大多数低收入人群目前并不具备储蓄型保险产品的购买能力,因此,低收入人群本身并非银邮渠道保险产品的主要购买者。(2)对于“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的产品保费限制,在实际执行中可能由于缺乏个体收入数据而不具备可操作性。(3)对于销售对象的年龄限制,我们预计目前销售给年龄超过60岁以上老年人的保险产品占比仍很小,此项限制影响较小。
3、哪家上市保险公司将受此影响最大?
毫无疑问,银邮渠道新单保费占比较高的保险公司将受到更大的冲击(如图表2)。在我们覆盖的上市保险公司中,新华保险和中国太平银邮渠道新单保费收入占比较高,而中国人寿和中国太保占比则较低。
估值及投资建议目前保险股A/H对应于2013年业绩的寿险业务内含价值估值倍数均为1.27倍。考虑到保险行业近期可能出台的诸多利空政策(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规范银邮渠道销售保险产品新政等),我们仍维持对中国保险业的“审慎推荐”评级。但我们下调主要上市保险公司的安全买点价格,以反映上述潜在的行业风险。其中,中国人寿A股/中国太保A股/新华保险A股安全买点价格分别下调8%/5%/1%至人民币16.1元/18.1元/21.6元。尽管从我们1月8日下调保险业评级以来,主要保险公司股价已经回调了15%~20%,我们预计保险板块可能还需回调约10%,建议长期投资者耐心等待更好的买入时点。
风险提示A股股市强劲表现大幅提升保险公司投资收益以及净资产,推动保险公司股价上扬。
1.产品保费限制。《征求意见稿》要求银邮保险代理渠道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和承受能力,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同时,还限定了起售金额,原则上趸缴不低于5万元,期缴不低于1万元。
2.销售对象限制。《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向70岁以上老年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不得向60~70岁年龄段的老年人推荐期缴型产品。
3.产品种类限制。《征求意见稿》要求,在银邮保险代理渠道,向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销售保险产品的,原则上不能为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接型、变额型人身保险产品,而应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保险产品为主。
4.延长犹豫期:《征求意见稿》还将投保犹豫期由原来的不得短于10天扩大至不得短于20天。
点评1、此次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规范会最终落地么?
我们认为,尽管保监会意在将规范银邮渠道销售行为作为保护消费者免受“误导销售”的重要举措,该项新规定仍可能需要在具体实施细则做部分修改,以提高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2、该项新政的最终实施会对寿险公司基本面产生多大影响?
由于收益水平相较其他竞争性理财产品并不具备吸引力,主要寿险公司银保渠道销售的储蓄型保险产品今年以来仍延续了大幅下滑的局面。我们预计,此项规范银邮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新政,可能对银邮渠道业务进一步产生不利影响,但影响并不显著,主要原因:(1)大多数低收入人群目前并不具备储蓄型保险产品的购买能力,因此,低收入人群本身并非银邮渠道保险产品的主要购买者。(2)对于“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的产品保费限制,在实际执行中可能由于缺乏个体收入数据而不具备可操作性。(3)对于销售对象的年龄限制,我们预计目前销售给年龄超过60岁以上老年人的保险产品占比仍很小,此项限制影响较小。
3、哪家上市保险公司将受此影响最大?
毫无疑问,银邮渠道新单保费占比较高的保险公司将受到更大的冲击(如图表2)。在我们覆盖的上市保险公司中,新华保险和中国太平银邮渠道新单保费收入占比较高,而中国人寿和中国太保占比则较低。
估值及投资建议目前保险股A/H对应于2013年业绩的寿险业务内含价值估值倍数均为1.27倍。考虑到保险行业近期可能出台的诸多利空政策(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规范银邮渠道销售保险产品新政等),我们仍维持对中国保险业的“审慎推荐”评级。但我们下调主要上市保险公司的安全买点价格,以反映上述潜在的行业风险。其中,中国人寿A股/中国太保A股/新华保险A股安全买点价格分别下调8%/5%/1%至人民币16.1元/18.1元/21.6元。尽管从我们1月8日下调保险业评级以来,主要保险公司股价已经回调了15%~20%,我们预计保险板块可能还需回调约10%,建议长期投资者耐心等待更好的买入时点。
风险提示A股股市强劲表现大幅提升保险公司投资收益以及净资产,推动保险公司股价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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