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称地方融资平台风险可控
虽然监管机构对融资平台进行总量控制,但有迹象显示,在地方政府强烈的融资冲动下,目前平台公司的融资方式花样翻新,试图绕开监管。中银国际宏观分析师叶丙南表示,去年下半年集中批复的基建项目需要融资,那些靠借债还债的项目需要融资,未来新型城镇化建设更需要大量融资。
监管层未进一步收紧融资平台
□本报记者 张朝晖
针对市场颇为关注的地方融资平台风险,权威人士日前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地方融资平台风险可控,不会引发系统性风险。虽然据相关媒体报道,监管机构日前下发一份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但“银监会对于融资平台的监管思路没有变化,与2012年相比,并没有进一步收紧融资平台。”权威人士称。
他透露,目前地方融资平台中现金“全覆盖”和“基本覆盖”类融资平台贷款余额达9.1万亿元,占比接近98%。2012年全年到期平台贷款1.9万亿元,已按期偿还1.65万亿元,按时偿还率达86.72%。相信今年地方融资平台不会出现大面积违约现象。
平台贷风险可控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此前表示,截至2012年末,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9.3万亿元,两年来增幅不超过2%。
上述权威人士透露,这其中担保贷款占比达77.81%。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地方融资平台中形成大批优质资产,项目自身现金流充足。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现金“全覆盖”和“基本覆盖”类融资平台贷款余额9.1万亿元,占比接近98%。目前地方融资平台风险可控,不会引发系统性风险。
根据银监会现行规定,对地方融资平台风险划分的依据是借款人自身现金流占其应还本息比例,其中,“全覆盖”比例在100%及以上,借款人自身现金流充足;“基本覆盖”比例在70%-100%之间,有少部分依靠财政担保;“半覆盖”比例在30%-70%之间,部分依靠财政担保;“无覆盖”比例在30%以下,借款人自身有少量现金流,但大部分依靠财政担保。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要求银行业继续执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各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在余额不增加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
全口径监管
防止风险转移隐匿
银监会日前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讨论稿)》。业内人士表示,从总体原则上看,银监会对融资平台的监管思路没有变化,与2012年相比,并没有进一步收紧融资平台。
《指导意见》提出,各银行在年度信贷计划安排上不得新增融资平台贷款规模,融资平台贷款余额较2011年末不得增加;各银行应严格控制融资平台贷款占全部人民币贷款的比重,确保该占比不超过本行2012年末水平。
虽然监管机构对融资平台进行总量控制,但有迹象显示,在地方政府强烈的融资冲动下,目前平台公司的融资方式花样翻新,试图绕开监管。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存在利用已经退出银监会监管名单里面的地方融资平台作为管道,或是通过不属于政府下属机构的单位来为项目担保增信。更令人担心的是,现在地方开始整合、改造老平台成立新平台增加授信融资,比如某地方平台项目此前已经实现100多亿的融资授信,但之后又与多家银行达成未来5年上千亿的融资意向。
中银国际宏观分析师叶丙南表示,去年下半年集中批复的基建项目需要融资,那些靠借债还债的项目需要融资,未来新型城镇化建设更需要大量融资。
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银监会对此已经有所警觉。目前已经开始加强贷款和非贷款融资的全口径风险监测,防止平台公司风险转移和隐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