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保税物流中心获准设立

2009-01-04 17:35613

2008年12月26日,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外汇局联合发文,批准设立太仓港保税物流中心,规划面积6平方公里,一期启动区面积1.39平方公里,包括7.5万平方米保税仓库、42万平方米保税堆场、2.5万平方米出口监管仓库、48万平方米出口监管堆场等。中心获国家批准后,可从事保税仓储、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国际物流配送、进出口贸易、国际中转和转口贸易、物流信息处理等业务,其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家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相关规定执行。国外货物进入中心即可暂缓征税,国内货物进入中心视同出口,企业可以立即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真正实现“境内关外”。

 

0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