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主要考虑是:绝大多数商品供应充足,特别是粮食产量实现“九连增”,库存充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有较好的物质基础。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如下:
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主要考虑是:一方面,保持适度的经济增长,符合经济实际运行情况,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和增强信心,有利于稳定就业、保障民生、改善企业经营和财政收入状况。另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推进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深化改革开放的良好环境,引导各方面把工作重心放到转方式、调结构上,放到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
——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提高到2.05%;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均下降3.7%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减少。
——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主要考虑是:绝大多数商品供应充足,特别是粮食产量实现“九连增”,库存充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有较好的物质基础。
——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6.5‰以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在保证质量和标准的前提下,改造农村危房300万户以上。
——国际收支状况进一步改善。外贸进出口总额力争增长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