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核准制” 多份提案指路钢铁行业
钢铁行业产能过剩,虽然有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但也存在深层次原因:一是地方政府干预导致缺乏公平透明优胜劣汰标准。基于上述分析,提案认为,解决钢铁产能过剩问题应当从建立公平透明的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化的优胜劣汰手段,激活竞争,实现产业升级。
从武钢“养猪”的传闻,到现实中预亏近40亿的马钢。2012年,钢铁行业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局面。截至目前,我国粗钢产能近9亿吨,占到全球产能的一半左右,产能过剩,浪费严重,资源环境难以承受。在今年“两会”上,全国工商联和民革中央多份提案剑指负重前行的钢铁行业。
呼吁取消行政“核准制”
全国工商联关于取消钢铁行业行政“核准制”依法对钢铁产品质量和环境资源实施监管的提案认为,钢铁行业出现困难局面原因之一是钢铁行业的“行政核准制”。
提案指出,近10年来,钢铁行业的管制在全面强化。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钢铁行业具有“影响环境资源”的特征,而被列为“核准制”管理。在实施中,不仅限于核准“影响环境资源”方面,而是扩大到全方位,并把核准权全部集中到国家发改委。特别是2005年7月发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对钢铁产业规划、技术政策、装备水平、企业组织结构、投资管理等做了全方位的规定,连高炉、转炉容积大小也做了限定,统一由国家发改委核准,标志着国家全面强化了行政管理。
提案认为,随之带来的负面影响非常明显:一是“核准制”脱离了市场需求,导致钢铁供求市场严重失衡,钢铁行业发展扭曲。“十一五”末,规划粗钢消费量是3.4亿吨,同期实际消费达到6.2亿吨,短缺2.8亿吨,相差82%。由于实行高度集中的“核准制”,严格控制钢铁项目,导致供需长期失衡,进口钢材剧增,钢材价格连年剧增。在巨大的市场拉动下,大量社会资本投向钢铁行业。粗略计算,约占全国钢铁消费量一半以上是未经“核准”但被市场消纳的产能。
二是核准制导致技术装备“大型化”,出现板材产能严重过剩。《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规定,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的技术装备一律要按装备政策实行大型化,并作为核准钢铁项目和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据统计,在实施《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之前的2004年,我国共有大型板卷轧机19套,产能5620万吨,供需基本平衡。而从2005年到201年的7年间,新建板卷轧机67套,产能达2.2亿吨,远远超过市场需求。2011年板卷轧机生产的板材产量1.3亿吨,产能利用率仅59%。市场出现了板材价格低于螺纹钢价格的反常现象。
三是政策导向偏重规模、忽视质量,导致钢铁产能虚增。长期以来,国家在产业政策上注重产量,偏好规模大的企业。而中小型企业往往受到歧视,随时可能遭到行政性强制关停,客观上促使企业过度追求产量,牺牲质量。以转炉炼钢为例,讲究质量的企业,转炉吹氧时间在15分钟左右。而多数企业将时间缩短为12~13分钟,产量高但质量差。如果普遍提高质量,按全国9.7亿吨粗钢产能计算,可压缩虚增产能2亿吨,既可以为社会提供优质钢材,又有效缓解了产能过剩。
为此,全国工商联建议:一是取消现行的项目和装备水平“核准制”,实行依法监管。对钢铁发展涉及到土地、环境、能源等条件,建议先由地方政府结合国家总体规划进行审核,然后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管。国家发改委对重点产钢大省的产能实行总量控制,对资源、环境和总量实行过程或事后控制。对生产规模、技术装备等属于企业自行决策的事项,还权于企业,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
二是制定提高钢材质量的标准与规范。鼓励和支持钢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品质量。特别是对消费者无力鉴别的钢材质量,如房屋建筑用钢材等,国家应从生产标准、流程管理、质量规范等方面作出细致严格的要求。
建议增加统计投入
全国工商联一份关于改进钢铁行业统计办法提高统计质量的提案也引起了记者的关注。提案指出,目前,钢铁行业信息统计存在数据不全面、不完整,难于科学、系统反映钢铁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国家宏观调控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此外,由于统计信息的不全面,致使企业对行业发展状况不明,对存在问题分析不清,甚至造成了错误的结论,严重影响了钢铁企业的健康发展。
钢铁统计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统计范围狭窄,滞后于钢铁行业发展。近10年来,中小钢铁企业得到长足发展,有相当规模的企业超过400家。而现行的钢铁统计范围,只有约120家企业。而这部分企业中,统计数据也只是全部信息的一部分,数据涵盖量远远不足。二是统计信息远未反映钢铁行业的状况。当前的统计项目不全面,对许多需要掌握和了解的信息没有包括进来。
由此全国工商联建议:完善和健全钢铁企业统计管理体系,发挥行业组织职能。明确中小钢铁企业统计的归口管理单位,解决统计职能缺位问题。建议形成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监督,归口由全国性行业组织具体负责的中小钢铁企业统计机制,赋予全国性钢铁行业组织承担中小钢铁企业的统计组织、数据审核、行业分析的职责。
适当增加钢铁行业统计投入。国家应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加之行业组织适当投入,共同解决统计费用问题。具体可由国家统计局列入部门财政预算,工业和信息化部具体管理,以足额的经费保障确保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用市场机制解决产能过剩
民革中央关于利用市场化机制解决钢铁产能过剩问题的提案为钢铁行业指出了破局之路。
钢铁行业产能过剩,虽然有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但也存在深层次原因:一是地方政府干预导致缺乏公平透明优胜劣汰标准。虽然政府通过投资项目审批、推行强制行业准入等措施,试图建立行政性的优胜劣汰制度,但是由于政策非市场化,容易受到执行力度的影响,加上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博弈问题,实际效果不佳。二是社会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导致企业退出成本过高。在行业低谷期,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技术升级等方式,逐步克服产能过剩问题,是成熟市场经济体常见的解决产能过剩问题的路径。然而,由于企业退出所产生的职工安置等巨大成本,无论是兼并重组方还是当地政府,都难以承受,因此,地方政府往往继续资助企业,或者是引入其他国企,以非市场化的方式使企业能勉强维持。
基于上述分析,提案认为,解决钢铁产能过剩问题应当从建立公平透明的竞争机制,通过市场化的优胜劣汰手段,激活竞争,实现产业升级。
一是减少政府干预,建立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二是建立过剩产业退出补偿和救济机制,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可针对产能过剩行业,由中央政府统筹建立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或类似的专项基金,分担企业退出过程中的社会安全成本。例如,可以由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先承接经营不善企业的股权,利用国家补贴资金和资产出资收入,解决职工安置等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