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投资者应清醒认识垃圾股风险
李光磊 |2013-03-01 09:16993
记者李光磊报道 证监会今日召开新闻通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大投资者和市场各方应客观全面地认识上市公司退市现象,对炒垃圾股的风险和危害要有清醒的认识。
本报北京2月28日讯 记者李光磊报道 证监会今日召开新闻通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大投资者和市场各方应客观全面地认识上市公司退市现象,对炒垃圾股的风险和危害要有清醒的认识。
该负责人表示,随着新退市制度的全面实施,退市标准将趋于严格,上市公司退市现象必将越来越常态化,投资者必须要有充分的风险意识。例如,2月8日恢复上市的首批12家公司,在其恢复上市之后将会适用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新的退市指标,若其基本面无实质性改善,就很容易触及这些退市指标,公司就将再次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此外,如果这些公司未能完全达到恢复上市所附带的条件或者在其所提供的恢复上市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公司也有可能将被交易所终止交易。
该负责人还表示,证监会一直在积极推动立法、司法部门逐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和赔偿机制,正在抓紧筹备成立专门机构,通过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获得股东资格并参与公司治理、行使股东权利、提起民事诉讼等,不断强化投资者权益救济机制。
据了解,上市公司退市后将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范畴,因此,退市公司在退市后新进行的并购重组,将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相关监管规定进行。证监会于去年9月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其中对非上市公众公司实施并购重组行为作出了一系列原则性规定,具体实施规则尚未出台,因此,证监会将尽快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发行等业务规则,对退市制度进行后续完善。
同时,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创业板部将研究根据创业板企业特点,创新发行方式,探索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发行融资制度,以同等规模资金支持更多中小企业发行上市,多渠道抑制非理性定价和炒新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随着新退市制度的全面实施,退市标准将趋于严格,上市公司退市现象必将越来越常态化,投资者必须要有充分的风险意识。例如,2月8日恢复上市的首批12家公司,在其恢复上市之后将会适用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新的退市指标,若其基本面无实质性改善,就很容易触及这些退市指标,公司就将再次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此外,如果这些公司未能完全达到恢复上市所附带的条件或者在其所提供的恢复上市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公司也有可能将被交易所终止交易。
该负责人还表示,证监会一直在积极推动立法、司法部门逐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和赔偿机制,正在抓紧筹备成立专门机构,通过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获得股东资格并参与公司治理、行使股东权利、提起民事诉讼等,不断强化投资者权益救济机制。
据了解,上市公司退市后将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范畴,因此,退市公司在退市后新进行的并购重组,将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相关监管规定进行。证监会于去年9月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其中对非上市公众公司实施并购重组行为作出了一系列原则性规定,具体实施规则尚未出台,因此,证监会将尽快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发行等业务规则,对退市制度进行后续完善。
同时,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创业板部将研究根据创业板企业特点,创新发行方式,探索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发行融资制度,以同等规模资金支持更多中小企业发行上市,多渠道抑制非理性定价和炒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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