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路线图”
春节前夕,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树成认为,提高居民收入的最重大举措是“抓好国民收入分配大格局的改革和调整”。
春节前夕,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随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这项改革中的具体分工对外公布。多个省份也积极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增加对民生的投入。把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落到实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待。
积极深化改革,造福全体人民
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党和国家对人民的郑重承诺。
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微博)认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牵一发动全身”,需要在通盘规划协调之下先形成框架性的顶层规划,并抓住重点、循序渐进加以推进。“我们应当据此不失时机地深化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状况,造福于全体人民。”
收入倍增并非工资翻番
意见是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路线图”,明确了30多条收入分配机制改革路径。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的目标: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力争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更快一些,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人将上述目标简化为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工资翻番。从“路线图”来看,这种理解显然是不对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认为,居民收入不仅包括工资、奖金等货币收入,也包括城乡居民在教育、医保、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获得的收入和待遇。
他说,近年来,政府在教育、医保、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领域的投入不断增加。但随着城市不动产等价格的过快上涨,广大城市中低收入居民依然面临不小的负担。他认为不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将收入倍增理解为到2020年人均现金收入乃至购买力翻番是不准确的。
国企、房产税等改革备受关注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初次收入分配体系尚不完善,而二次分配体系也不健全:房产税仍处于局部试点阶段,遗产税的开征仍处于研究阶段。改革涉及利益结构的重大调整,复杂性和难度可想而知。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树成认为,提高居民收入的最重大举措是“抓好国民收入分配大格局的改革和调整”。
他说,提高居民收入的最基本途径是提高劳动者报酬收入。政府要重视扩大就业数量,推进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提升劳动者获取收入的能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深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完善最低工资政策,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要提高农民的经营利润收入;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
(记者江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