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中国政府清理地方债进入新的阶段
自2009年“4万亿”后,地方债务压力一直是高悬在中国经济上方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严格说来,在过往清理地方债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并未针对存量债务采取多少实质性动作,更多是以展期的方式避免地方债务违约。
自2009年“4万亿”后,地方债务压力一直是高悬在中国经济上方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国家审计署发布的数据称,截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7万亿;银监会与审计署联合发布的数据则称,截至2012年9月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余额仍高达9.25万亿;而据国内研究机构估计,这一数字到2012年末可能已膨胀到12万亿元。
从2010年开始,中国政府主动收紧了对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管,试图切断城投平台与银行业之间的纽带。2012年12月31日,财政部联合发改委、央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即“463号文”),加强对于地方政府融资的围追堵截,在防范地方债风险方面更进了一步。
坦率而言,这种一味的追堵只能严控地方债务的增量,但在清理存量债务方面却无能为力。考虑到多数地方债务都依靠“借新还旧”进行滚转,监管层收紧融资渠道反而会让重债压身的城投平台风险提前暴露。在最近的调研中,我们很明显感受到地方政府官员对债务风险的焦虑。
严格说来,在过往清理地方债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并未针对存量债务采取多少实质性动作,更多是以展期的方式避免地方债务违约。2012年3月,中国银监会曾下发指导意见,指示中国的银行对近年来发放给地方政府的贷款进行展期。另据国外媒体报道,于2012年底到期的中国地方政府贷款约有人民币4万亿元,中国国内银行则已对其中至少3万亿进行了展期。
但通过不断展期来避免债务违约并非长久之计。这些贷款最终是需要偿还的。今后一两年,地方政府债务仍将面临偿债高峰。数据显示,2012年-2014年这三年内,有35%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要集中到期;2013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务总额高达1.2万亿,占比11.37%。
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规范商业性债权转股权的登记管理。此举一度被认为是中国政府清理地方债的思路之一,通过债转股实现不良资产的剥离。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围绕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两大目标,中国政府即曾采取过政策性债转股的方式。不过,在工商总局发布新规之后,市场所预期的大规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转股却并未兑现,这也让地方存量债务的清理悬了空。
最新发布的一些消息可能预示着,中国政府清理地方债进入新的阶段。据国外媒体2月18日报道,为应对不良贷款“双升”、增强银行抵御风险能力,中国财政部联合银监会近日已下发通知,明确各省可成立地区性的资产管理公司,负责收购处置当地的金融机构产生的不良贷款。业内预计,监管层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新设或授权资产管理公司,并细化配套办法,可以增加不良资产的处置方,打破市场垄断。此前金融不良资产转让市场被四大AMC(资产管理公司)所垄断。而在我们看来,这一决定更可能意味着,中国监管层为各地政府以金融不良资产转让等方式处理地方债问题开了绿灯。
类似的举措并不令人陌生。早在1999年,为清理国有银行债务,中国政府便成立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分别接收从工行、农行、中行及建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为之后的中国银行业股份制改革腾挪了充足的空间。此次中国监管层放开对省级政府成立AMC的管制,可能也是依循“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思路,希望把不良资产处理的压力分解到各个地方。毕竟,今后存量地方债务的清理,涉及到的主要是地方性的金融机构,比如城商行及农商行等。
值得注意的是,与历史上中国处理不良资产的形势不同,当前中国宏观经济正处于广义上的减速区间,这可能会给地方债的处理带来额外的压力。在前述四大AMC处理由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过程中,中国经历了自入世之后的经济腾飞,经济的高速增长促进了不良资产的消化,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在当时甚至一度成为了相当赚钱的生意。
除此之外,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金融脱媒以及随之而来的银行利差与现金保护的削弱,也将增添不良资产处置的难度。当前,中国银行业正处于景气周期,不良贷款可通过银行业绩的增长自行消化。可当政策上的保护不复存在,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会否批量下滑,仍然有待观望。
最终分析结论:
总的说来,中国监管层放开地方政府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可被视为清理地方债进入新阶段的标志。不过也应看到,时移势迁,这一轮清理地方债不会像此前那般轻松、方便。更重要的是,在经济转型没有进一步深化前,中国的债务经济仍将继续制造一个又一个风险。归根结底,地方债风险是中国债务经济模式不可持续的表征,只有推动经济转型的改革才能最终解决问题。
作者:安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