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应留意信托主体的互保信息
研读信托《尽职调查报告》,细心的投资者会发现,有一部分是“或有负债及内、外担保情况说明”,主要是用来披露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这一环节时常会被不专业的投资者所忽略,但仓石研究提醒投资者,融资人、担保人的互保信息也很重要。
研读信托《尽职调查报告》,细心的投资者会发现,有一部分是“或有负债及内、外担保情况说明”,主要是用来披露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一步挖掘,会在其中发现互保的身影。这一环节时常会被不专业的投资者所忽略,但仓石研究提醒投资者,融资人、担保人的互保信息也很重要。
1、互保: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互保,即企业之间对等为对方保证贷款,当对方企业还不上钱的时候,则需要互保方承担还款连带责任。这种模式被商业银行广泛普及于中小企业的担保,其中,又以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地区为甚。根据浙江省的官方数据,在浙江省内,这种企业互保、联保模式约占企业总融资比例的40%。而在民间的估算中,这个比例高达60%~70%。
互保制度的产生与融资体制直接相关。由于抵押物不足,很多中小企业根本没法获得银行抵押贷款,只能通过互保、联保这种方式。同时,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很多“互保圈”上的企业家都是亲戚、朋友。银行也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互保联保,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的风险。然而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互保最大风险在于它是环环相扣的,一环断,环环断。一家企业出事,很有可能影响与它相关联的一系列互保企业。
2008年的金融危机就让互保成为了一种瘟疫。绍兴当时最大的企业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深陷互保案漩涡,这家企业融资80多亿元,与数量庞大的企业存在盘根错节的互保关系,绍兴当地知名的展望集团、浙江玻璃、加佰利集团皆牵涉入内,数十家银行牵涉其中。如今,遭遇经济下行,互保的危害及弊端再次显露无遗。2012年,浙江民营企业频频爆发由互保引发的银行抽贷、压贷事件。2012年年底,温州大型企业庄吉集团曝出因船业投资失败导致资金链断裂,其牵涉互保圈互保金额逾300亿元。而此前知名的破产案例德隆集团也牵涉大额互保。
2、信托背后的互保 值得警惕
正在募集期的某款信托的《尽职调查报告》在融资人“或有负债及内、外担保情况说明”一段中披露:截至2012年×月末,融资人A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8(约数)亿元,其中为客户B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担保金额合计24亿元,剩余4亿元的担保对象主要为当地规模较大、比较熟悉的民营企业,且多采用互保的形式。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款产品背后的互保路线图。28亿元的对外担保,对于总资产108亿元,净资产46亿元的A集体,貌似风险可控。分析其成分,28亿元的对外担保中,接近24亿元为为B集团提供的担保。B集体何许人也?结合其产品信息,我们会发现,B乃该款信托产品的担保人。也就是说,AB之间也有互保,规模或许远不止《尽职调查报告》所披露的4亿元。而和A一样同为工商企业的B集团总资产仅49亿元,净资产29万元,A为B的担保额24亿元已超过B的负债总额,换句话说,几乎B的所有借款都靠A来担保“埋单”,想必AB的关系非常亲密。一旦B发生经营困难,不仅难以对本信托提供担保,A还会因B而受牵连。此前屡次出现银行“逼宫”互保企业,抽贷、压贷的情况。如果不仔细去研读,很难会发现这一风险点。
3、有意识挖掘互保信息 把好风控关
互保信息的披露不透明是普遍现象。一些信托产品《尽职调查报告》只披露了融资人A对外的担保额,未进一步披露互保情况,未披露担保方B的对外担保及互保情况,而这些对于衡量融资方还款能力、担保方的担保能力至关重要。现在互保出事,很多情况是A企业给B企业担保了,但A不知道B还给C做了担保,结果C一出事,就牵连到A了,而且由于金融的杠杆作用,问题会被无限放大。所以对于互保的大网,摸透很重要。
也许银行可以建立担保的备案制度,把互保环节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但信托公司并没有这么一个完备的、可共享的征信体系,甚至不排除信托公司疏于职守或者故意隐瞒,导致投资者和互保信息相隔离的情况。
信托投资属大额投资,投资者多做功课、防患风险于未然是很有必要的。即便信息披露不充分,投资者仍应有意识地、尽可能多地挖掘互保信息,对于过于离谱的互保企业选择规避,把好风控关,尤其是在实体经济依然严峻的当下。(仓石研究 高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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