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业多措并举树行业新风探讨

2013-02-17 14:45755

2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 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住房公积金放贷金额以及因贷款限额提高带来的提取金额将会大幅提高,资金使用率将有较大增长。据曲丽妍介绍,目前本市商品房和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主要区别在于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的设定不同。

  2012是中国资产管理行业“风起云涌”的一年,在人民币国际化和利率市场化这两大外部变革背景下,监管机构高密度的出台各项创新政策,监管限制的逐步放开,金融创新的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机构有能力参与到资产管理的列队之中,中国资产管理行业进入到一个群雄逐鹿的年代。作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在过去的5年当中,保险公司的传统业务面临两大难题,一方面是保险公司投资性质的保费收入受到冲击,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对于有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产生的替代和挤出,影响分红险、万能险以及投连险的新增规模,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新增负债成本有升高的趋势,利率市场化推进,使得投资者要求的回报率脱离官方利率参照,更加市场化。

  2012年成为保险公司开启新时代的“元年”,6月份,保监会“大连投资改革会议”之后,保险资金运用拟发布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暨“投资新政13条”陆续出台,极大的拓宽了险资的投资范围,这不仅能帮助规模庞大的险资提高收益率,更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加入“资管阵营”扫清了障碍。同时,《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资金委托政策的出台,清晰了保险资金与其他资管机构的合作路径,也推动了保险公司利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平台向全面资产管理进军。

  一、、保险资金运用整体情况回顾

  保险行业资产总额从2001年起规模快速增长(详见图1),截至2012年底,保险资金总资产达到了7.36万亿,较比2011年增长22.29%,虽然总量已经突破7万亿,但是增速放缓,为2010年以来的最低值。2012年1-12月,保险资金运用比例来看,银行存款在30-33%之间,其他投资所占比例稳定在66%左右,10下旬保监会出来各项投资新政之后,对于存款和投资资产比例并未产生结构性变化。

  二、保险资产管理行业2012年相关政策回顾

  2.12012年发布的相关政策梳理

  2012年10月以后,保险资金“投资新政13条”的陆续出台和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构成了保险资产管理行业主要政策变化。

  2.2保险资金投资范围极大放开

  从1984年至今2011年长达27年的时间里,保险资金投资范围相对狭窄,而2012年一年的时间,险资投资范围快速放开,其中风险对冲工具和参与利率市场化的工具是其中最大的亮点。

  “保险投资13条”出台以后,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策略组合越来越丰富,从过去的集中与高信用等级的各类债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工具等组合逐渐可以扩展到各个久期,对于期限和信用的运用更加灵活。

  2.3保险资金委托管理办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2012年7月23日,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允许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委托给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等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或者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投资业务,并对上述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的资质做了具体要求,委托资金投资范围暂时与原保险资金相同,保险资金的委托比例目前没有明确限制。

  保险资金长期以来的封闭式的资产管理方式,使得保险公司投资管理团队在行业固有的考核模式和投资思维下进行投资管理,购买证券投资基金是行业利用外部资产管理团队最为主要的途径,委托投资管理的竞争机制将促使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为了争取客户而努力提升管理业绩,这有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

  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整体情况梳理

  2003年国内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成立,2006年随着太平资产管理公司的批准筹建,“9+1”的保险资产管理格局正式形成,2010年12月,生命人寿获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此后,安邦资产管理公司和光大永明资产管理公司筹建申请也相继获批,保监会开始对中小保险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放闸。

  截止至2012年底,已经获批的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包括香港)有16家,可以开展保险资金委托的有13家,已经获批在香港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有4家,在目前资本项下人民币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在香港设立子公司,为险资投资配置的全球化,实现安全性前提下的最大盈利打下基础。此外,2012年新近获批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股东结构更加多样化,以中英益利资产管理为例,股东包括两家寿险公司、一家信托公司、以及一家阳光私募基金公司,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拓宽将成为必然趋势,这样的股东结构充分体现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平台向全面资产管理进军、提前布局在新增投资渠道获取良好收益的意愿。

  根据对于几家大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种类的整理,目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涉及的业务主要有六大方面:分别是投连险管理服务、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服务、基础设施不动产债券计划、增值平台服务以及第三方保险资产管理服务。在这几大业务中,投连险和基础设施不动产债券计划起步较早,增值平台服务属近几年逐步开展的服务。

  公积金政策调整后,是不是可以把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当天的网谈中,这成为不少市民咨询的热点。

  “能否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曲丽妍处长说,目前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

  2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 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住房公积金放贷金额以及因贷款限额提高带来的提取金额将会大幅提高,资金使用率将有较大增长。

  “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目前本市还不具备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曲丽妍说,但中心将密切关注资金使用动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条件具备后,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

  此外,组合贷款转换成纯公积金贷款的业务也不能办理。

  已申请公积金能否享新政?

  “我前不久刚申请了公积金,只申请到了40万元,然后本市才出台了贷款最高限额提高的新政策,现在是否可以放弃,到2月1日新政开始后再重新申请公积金?”一位市民问。

  据曲丽妍介绍,尽管从2月1日起本市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60万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35万元。但在新政实施前 ,如果市民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尚未办理抵押登记,在开发单位、组合贷款银行同意配合借款人变更的前提下,中心将积极配合借款人做好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业务处理。

  新政实施后,购买商品房能否申请到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要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房屋总价款、可贷年限以及偿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手房贷款要看房屋年龄?

  有网友问,现在二手房价格不比一手房便宜,为什么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只有35万?

  据曲丽妍介绍,目前本市商品房和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主要区别在于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的设定不同。

  “二手房随着房屋使用年限的增加,房屋价值会因折旧而降低,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二手房的评估价值往往为市场价值的80%~90% ,部分房屋甚至更低。”曲丽妍说,为防范贷款风险,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二手房的首付比例确定为40% ,同时对10年以上房龄的房屋,房龄每增加5年,首付款比例要相应提高10个百分点。

  在贷款额度设定方面,二手房贷款限额的确定,参照全市二手房销售均价、房龄等因素,确定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标准。

  热点问题

  到外地买房能提公积金吗?

  问:公积金能异地提取使用吗?

  答:如果在青岛市以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持购房的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处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根据住房公积金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如果在外地购买住房拟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应咨询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咋申请?

  问:本人还没有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配偶可以申请吗?

  答:目前仍执行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二次贷款需首次贷款结清5年后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如2010年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现行贷款政策规定,您及配偶需2015年方可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次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婚前已买房咋能加上对象名?

  问:结婚前我用公积金按揭购买首套房,结婚后,是否可以加女方名字,需要哪些手续?答:如您购房贷款后追加配偶为房屋产权共有人,是对房屋产权的处置行为。借款人申请贷款并用所购住房抵押担保,按规定,在住房抵押期间,抵押人对抵押房产的处置权利将受到限制。只有抵押担保的债务灭失,抵押人才可自主行使对抵押房产的处置行为。因此贷款期间,不能追加房产共有人。

  异地公积金怎么转入青岛?

  问:之前在新疆工作,单位给交住房公积金,年后将来青岛工作 ,在青岛买房,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答:如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一定程序将公积金转入本市,符合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缴存条件,即可申请办理。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登陆我中心网站查询或拨打我中心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咨询。

  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咋认定?

  问:第一套房用商业贷款,即将还完,再买商品房能贷7成吗?用公积金贷款是不是享受首套房优惠?若还有其他的银行贷款,能不能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答:目前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通过我中心公积金贷款系统内的信息进行认定,即是否曾在我中心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如之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按首次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商贷未结清的情况下,并不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您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房首付比例为30% ,利率不上浮。

  放宽创业板行业限制 推动B股市场改革 鼓励上市公司进行同行业并购

  深交所日前将2013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员工、每位党员,务实开展学习讨论,集思广益,进一步梳理提炼了全年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科学发展。

  通过学习,全所员工更加充分认识到新环境下资本市场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理解资本市场承担的历史重任,准确把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经过多年的努力,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深交所先后设立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和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国民经济全局的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去年以来,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重点领域改革先后破题,深交所积极贯彻落实,全力配合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科学发展进一步具备了良好基础。

  2013年是资本市场整体发展改革的关键一年。深交所2013年工作的总体考虑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切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努力提高资本市场的透明度、渗透力、覆盖面和包容性,全力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全面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要坚持稳中求进,切实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维护多层次资本市场稳定运行,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和科技创业企业;要锐意改革创新,深入落实资本市场改革总体部署,巩固成效,一以贯之,纵深推进;要提升质量效益,始终把投资者放在最高位置,维护最广大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发挥自律监管与行政、司法监管“三位一体”的协同作用,积极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提高资本市场的内涵发展质量和长期回报能力。

  2013年深交所将全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主要工作:

  1、完善市场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提升质量,放宽创业板行业限制。推动主板公司做优做强,积极推动B股市场改革,继续做好B股转H股有关试点工作。积极支持“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扩大资本市场覆盖面。加快债券市场发展,健全资本市场结构。

  2、健全市场机制,巩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落实深化发行制度改革,有序稳妥实施新退市制度,健全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治理内控水平。推动建立灵活、快捷的并购重组审核制度,鼓励上市公司进行同行业并购,对没有导致其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简化审批程序。

  3、强化一线监管,提高市场透明度,提升市场主体质量。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加大对业绩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内幕交易防控体系,强化募集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简明高效的业务规则体系,夯实自律监管基础。推进监管创新,强化披露责任和意识,进一步扩大“直通车”试点公司范围和公告类别。落实持续督导,加大董秘专业培训力度,加强诚信建设。

  4、丰富产品序列,提高培育推广工作水平。发挥现有平台和实证分析支持作用,推动ETF、融资融券、股票质押融资等业务创新和资产证券化等产品创新,为专业机构参与资本市场提供完备的产品序列。继续突出服务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调动各类中介机构积极性,优化联合培育机制。

  5、巩固基础服务,持续深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构建以投资者为导向的市场化服务体系,不断扩展“投资者呼叫中心”、“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调研及信息公开全媒体平台”等系统功能。缩小区域间、群体间差距,为不同投资者群体提供全面均衡的投资者教育与服务。推广远程培训,降低市场成本。

  6、加强廉政建设和内部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增强市场的公信力和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市场安全稳定运行保障能力。做好对口扶贫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阿拉善“青年世纪林”生态建设。

  在扎实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深交所将积极探索推进几项重点创新措施,夯实市场发展基础,进一步将贯彻落实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落到实处:

  一是开展“认识你的股东”专项活动。优化完善“互动易”功能,扩大信息覆盖面,及时披露机构投资者调研情况。推进网络视频股东大会试点,优化网络投票系统。持续开展“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引入更多新媒体手段进行在线实时互动,以此为契机促进上市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树立积极服务和回报股东的意识。

  二是实施“深化遏制炒新”专项行动。配合发行制度改革和IPO在审企业财务专项检查,分析梳理有代表性的“炒新大户”和“参与炒新持续亏损中小投资者”账户,提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针对性,以自查、抽查等形式督促会员加强自律管理。事前严防,事中严控,事后严处,加大炒新监控力度。强化风险警示,改进新股交易特征信息揭示,提升透明度,增强市场约束力。

  三是打造“中小企业之家”。整合全所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群体搭建涵盖上市、培训、信息、研究、展示、商务六类增值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促进市场各参与主体之间的交流互动,充分利用网络空间,突出公益性、开放性服务。

  四是搭建“基金超市”。做大做强ETF、分级基金、LOF基金等传统品种,大力发展跨市场跨境ETF、债券ETF、黄金ETF、货币ETF等产品,把深市基金市场建设成为投资者高效、便捷、低成本配置境内外各类资产的重要平台,服务包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在内各类投资者的财富管理需求。

  五是建设“固定收益产品创新平台”。总结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经验,完善业务规则,推进私募债、可交换债、并购债券、证券公司次级债等债券产品创新。持续推进资产证券化产品论证和市场培育,完善制度建设,有序地为基础设施与市政建设提供融资,发挥证券化融资工具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六是探索改进“境外投资者信息接口”服务。推广新版深交所英文网站,增进境外投资者对深市的了解,即时翻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要指标,引导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英文摘要发布,服务境外投资者信息需求。推动境外主要指数机构将深市股票纳入投资指数。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提高深市对外开放度。

  通过认真学习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和纪检工作会议精神,深交所全所上下将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跟踪,及时优化,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不失时机地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在更广范围、更高层面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曾表示,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是衡量保险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当前世界各国金融监管当局都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作为监管的重要目标之一。去年2月9日,保监会出台了专门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文件《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从建立完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和体制、加大信息披露、畅通投诉渠道、完善调处机制、普及保险知识、加强诚信建设、提升车险理赔服务质量和解决寿险销售误导问题等九个方面,对全行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在提升保险服务工作中,福建保监局把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普及保险知识作为重点来抓,组织全行业通过建立和完善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创新保险消费者教育模式等手段,把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作出实效,有效减少了社会矛盾纠纷,树立了行业新风。

  保险纠纷调处平台:

  “调”出保险消费者信任,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福建保险业构建了以保险监管部门推动、保险行业协会牵头、保险公司为主,司法、仲裁等部门多方参与的全方位、多元化保险纠纷调处工作平台,成为化解矛盾纠纷,降低保险消费者维权成本的一个重要途径。

  保险监管部门抓推动。福建保监局、省保险行业协会与省高院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指导省保险行业协会与福州市中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调解案件14起,有效调解金额174万元。诉调对接工作逐步常态化并计划逐步推广,将有效减少诉累,使争议当事人能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纠纷。制定了《福建保监局局长信访接待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细化局长接待日接访预约、接待和事项办理流程,建立局长接待日“六单一记录”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去年累计帮助消费者维护经济利益600余万元。

  协会牵头调解纠纷。省保险行业协会和莆田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共有调解员80人,共解决保险纠纷1230件。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小额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机制,扩大调解案件范围,将财产险纠纷涉案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人身险纠纷涉案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组织保险公司签署自律公约,要求保险公司在协商不成的前提下,征得纠纷另一方同意后,将纠纷案件提交至调委会调解。此外,还成立了福州仲裁委员会保险仲裁中心,专门负责受理各类商业保险纠纷、保险投诉调解、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法院诉前案件的委托调解等。

  保险公司建立纠纷快速解决工作机制。明确纠纷解决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改进工作流程,开通纠纷快速审批、处理通道,积极有效地解决纠纷。如人保产险组织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在线接听受理客服电话咨询投诉,快速解决纠纷问题。平安产险引入第三方测评公司对各级机构的柜面和查勘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对不达标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中国人寿调整学平险保险责任和限额,加强保险服务,提供保险金理算单,提高理赔透明度,保障学生和家长知情权。此外,各保险公司都建立了总经理接待日制度,太平人寿实行节假日24小时咨诉值班制度、百年人寿修订《个人寿险客户投诉管理办法》、长安责任险逐案督查突出信访案件等。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妥善解决保险消费者投诉事项,有效化解了保险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探索消费者教育模式:

  普及保险知识,提升保险行业形象

  2012年,福建保监局将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作为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一套方案”“二大主题”“三类主体”“四场活动”“五项重点”“六个项目”全面推进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

  制定《2012年福建保险业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方案》,对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进行了整体规划部署,确立了“普及保险基础知识、引导树立科学理性保险消费观”两大教育主题,构建了由保险行业为主体,新闻媒介和社会公众三方共同参与齐心合力的教育活动工作机制。

  统筹全行业资源举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升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组织了以“了解保险,安心消费”为主题的保险宣传周活动;联合福建省旅游局,组织旅游、保险两个行业开展旅游保险宣传周活动;开展以“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为主题的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组织保险机构参展第十届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超过百余人次的保险志愿者在现场提供保险咨询服务;组织参加第二届海峡金融文化节活动。

  各保险公司自行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保险消费教育宣传。中华联合与省消防总队联合在福建电视台经济频道“平安119栏目”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大地产险分支机构与当地交警大队共同对运输公司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讲座;都邦产险开展了“致机动车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活动,超过1万个家庭收到温馨提示信;出口信保在辖区8个设区市组织出口企业召开政策宣讲会;百年人寿每周举办《百年学堂》、外勤大早专题分享;平安产险、中英人寿等公司向保险客户发送保险温馨提醒短信等。

  为了扎实推动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不走过场,福建保监局还确定了保险消费者教育的五项工作重点: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车险投保理赔提示制度,对车险投保理赔中最常见的消费误区、纠纷歧义、权益保护等关键点进行提示。二是用典型案例提示销售误导风险。三是强化维权教育。四是广搭宣教平台,利用机构网点、媒体专稿、网络专栏、短信发布等宣传平台,努力打造全方位、立体式、广覆盖的宣传格局。五是强化跟踪督导,开展不定期抽查。

  此外,还开展了“编印一套教育宣传手册”、“征集一条公益广告”、“制作一部宣传短片”、“组织一次有奖征文”、“举办一场教育论坛”、“开展一项专题研究”等六个专题系列活动。其中,组织编写的9本累计4万余字,与保险消费者密切相关的《保险消费知识手册系列》,其内容简洁、易懂、实用,受到消费者欢迎,已向社会公众免费发放超80万册。

  2012年,通过以上举措的实施,福建保险业在社会上营造了学习保险知识,了解保险产品,认识保险服务的良好氛围,树立了行业新形象,提升了行业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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