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推进非金融支付服务产业
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召开黑龙江省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监管工作会议,加强监管部门与非金融支付机构的沟通,为黑龙江省非金融支付机构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促进非金融支付服务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正在拟定《非金融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支付机构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等监管办法。
黑龙江日报1月31日讯(记者 李播)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召开黑龙江省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监管工作会议,加强监管部门与非金融支付机构的沟通,为黑龙江省非金融支付机构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促进非金融支付服务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据介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新兴支付方式。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任何企业法人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合格以后,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才能从事相关业务。截至2012年底,黑龙江省已经有两家法人机构获得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省内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还有8家获得支付业务许可的全国性非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进驻黑龙江省开展支付业务。黑龙江省支付服务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为活跃龙江经济,便利人民消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实际情况看,大部分机构仍处于业务准备阶段,进展比较缓慢;开展业务的机构基本上集中在哈尔滨市,虽省内二级地市潜力巨大,但大部分机构还没有延伸拓展市场。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正在拟定《非金融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支付机构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等监管办法。(编辑:伊琳)